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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如何生财 读者对象:经济发展研究人员
本书将指出,由食盐的特殊属性所决定,清廷在多种可能的征税模式中,选择了垄断生产与垄断流通的模式,以实现高额生产税与流通税的征收,体现出其对盐课课入量的最大化追求倾向。但是,对盐课课入量的最大化追求倾向,并没有为清廷成功实现课入最大化,数据统计显示清代盐课的征收实践,得到的往往是盐课课入最优化结果。这是因为,盐课实际征收过程受到了征课交易成本的制约,清王朝不得不在多组决定征课交易成本高低的制约因素,诸如恤商裕课与增加课入、照顾民食与保证盐课、惩罚官员与利用官员、查缉私盐与容忍私盐、容忍私盐与减少动乱等等关系中寻找平衡,以维持盐政体系的长期正常运转。这种寻找平衡的努力,体现在盐政制度和运作实践中,就是一系列复杂、多变、甚至矛盾的政策、制度和现象,它包括并不限于盐区间制度的差异、盐法改革及其反复、盐课的不同类型及其特色、食盐生产流通经营主体的多样性、盐商交易的繁琐环节和繁杂过程、极为复杂的私盐类型和走私的活跃程度等等,这些政策、制度及现象的细节,正是盐史学界百余年研究史的重心。本书透过对清廷盐政实行的交易成本与课入量平衡原则的分析,为理解这些细节和现象提出了一个有分析力的框架,让这些现象和细节获得了灵魂,实现了对它们的统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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