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说: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
《唐律研究新思考》一书由在唐律研究领域深耕三十多年、对唐律研究厥功至伟的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大群先生撰写,为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
本书由40篇关于唐律创新性研究的论文组成,为读者展现了一个清晰的唐律学术面貌。作者在数个重点单元的努力中,把唐律研究推向了新的层面: 重点论述了唐代由《式》典规范的唐代法律体系及其理论;对《律疏》的书名、版式及条标提出了新的观点与主张;对《律疏》中官吏权力管控的机制进行了系列的总结与评价,为防控官吏借助权力的经济犯罪提供历史借鉴;对于唐律立法上贯彻刑罪相当原则对犯罪后果运用的量化技术予以总结;对唐律中一些专为官吏设置的以行政处罚抵当刑罚的重要制度如除免等的性质,作了新的认定与评析;对唐律阅读中的难点服制中的疑难问题,与专家学者进行了欢畅的讨论;对贞观以来唐律中重要刑罚制度的变异,作了清晰的剖析与论述;对唐律原创内容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了校勘与质疑。在唐律阅读的道路上,此书为读者搬去了许多重大的拦路石,以达到更好地通读并读通的目的。
逻辑似磐 律论如泉 001序 《唐律研究新思考》细细春雨润心田 滚滚春雷动地天 001《唐律疏义文白读本》《唐律研究新思考》双书自序阅读与研究1. 读律 :法律人历史使命之要求 003一、 唐律 :盛唐依法治国的法律丰碑 / 003二、 读律 :法律人历史使命之要求 / 0072. 唐律现代研究的几个问题 013一、 把唐律置于唐代法律体系的观照中去研究 / 013二、 在比较中探求唐律的特色和扩展其研究领域 / 017三、 对唐律的实施应有的正确视角 / 021书名版式与条标3.《唐律疏义》结构及书名辨析 027一、 法律解释带来了《唐律疏义》的产生 / 027二、 注文的作用 / 029三、 疏文的作用 / 030四、 《律疏》从宋元起有《唐律疏义》与《唐律疏议》二称 / 033五、 《律疏》在清朝的称谓统而不一 / 034六、 《律疏》的疏文包括议及问答两种内容 / 036七、 从《律疏》的结构评议今传《律疏》的名称 / 037附件 :四库全书收录《律疏》之书名及版式 / 0404. 唐律书名及版式进行整合的理念与实践 041一、 《律疏》以唐律疏义与唐律疏议两种书名流传 / 041二、 《律疏》书名的分异也反映在版式用语的分歧上 / 044三、 唐律疏义与唐律疏议的版式各有其长短利弊 / 045四、 在实践中开创扬长避短,整合归真的学术主张 / 046附件一 : 中华书局 1983 年版刘俊文先生点校之《唐律疏议》与顾广圻(千里)亲手临摹的泰定本校勘人柳贯的《唐律疏义序》文 / 051附件二 :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9 年版钱大群编著之《唐律疏义文白读本》的书名与版式 / 0555.《律疏》条标修改原因及修改实践述论 056一、 《律疏》条标必须修改的原因 / 056二、 《律疏》条标修改例述 / 059附件 : 宋代孙奭校撰之《律附音义》 / 072唐代法律体系6. 律、令、格、式与唐代法律体系 075一、 律、令、格、式是不同性质与种类的法律 / 075二、 唐律是刑律,不是诸法合体的法典 / 0847. 四刑书说是唐代法律体系研究中反主流的异动 090《新唐书》四刑书说辨析及回复涉于此论之有关观点引 言 / 090一、 研究唐代法律体系的持论方法 / 091二、 《新唐书》唐之刑书有四说是违反时代主流的标新立异 / 093三、 《新唐书》四刑书说给唐代法律体系的研究造成障碍 / 100四、 对涉于四刑书说的几种观点的辨析 / 107结 语 / 1128. 唐代《式》典对法律种类及法律图书分类管理的不同规范 114《新唐书》四刑书说辨析续篇一、 刑部职掌的《刑部式》在立法上概括四种法律为文法 / 115二、 《律疏》在司法实践中对律、令、格、式的概括词是法律 / 116三、 唐之图书分类管理归《式》典中由秘书省执掌的《秘书式》规范 / 117四、 《新唐书》的要害是用目录学意义上的刑法栏目名去混淆取代法律意义上的概括 / 121五、 几点结论 / 122附录 :唐律与唐令部分内容对应表 124专为惑于《律》与《令》皆为刑法者编抄《律疏》的使用与修改9. 唐律在唐宋的使用及法例使用的特点 159一、 唐律使用的史证 / 159二、 唐代的《律疏》事实上行用于宋代 / 163三、 唐代法例在《律疏》体系内外的使用 / 166四、 《律疏》抑制判例的产生与推行 / 16910. 唐代判例书赵仁本《法例》的行用与废止论考 172答复并就教于高明士先生和池田温先生引 言 / 172一、 池田先生认为《法例》是判例书的观点是正确的 / 173二、 与池田及高明士二位先生进行商榷之数点 / 177三、 赵仁本《法例》书被废止的主要原因试探 / 184后 记 / 18611.《龙筋凤髓判》性质及引疏分析考辨 188一、 《龙筋凤髓判》是御史台的案判选集 / 188二、 御史及大理办案都是本《律疏》引疏分析 / 196三、 御史引疏分析的异动 / 20912. 对《关于〈唐律疏议〉三条律疏的修改》一文的附议与质疑 218 与王永兴及杨鸿烈、吴翊如等先生探讨《律疏》内乱罪中舅对甥是否已报小功问题一、 唐高宗对毒杨案的处置是正刑与命令改律同步一体 / 219二、 《律疏》确有必要明确对继母改嫁身亡之服制 / 223三、 今传《律疏》内乱中未体现舅报甥被修改为小功之服 / 225权力管控之笼13. 强化对有职权者的法律监督 237一、 有职权的官吏在法律上受从严监督 / 238二、 经济犯罪以官吏利用职权之犯作为打击重点 / 240三、 设置一系列以监临官身份为特殊主体的犯罪 / 243四、 在广泛的领域内监督官吏的经济犯罪 / 247五、 认真查处官吏的经济犯罪及犯罪的经济后果 / 25314. 建立对官吏罪责追究的严密机制 256一、 追究监临官失却统摄监督的罪责 / 257二、 官署之公务错失追究各级有罪官吏的罪责 / 259三、 课督性政务上的失职犯罪追究州、县、乡官的罪责 / 26215. 唐律中的赃罪及六赃对经济犯罪的统一规范 267一、 计赃为罪与不计赃为罪 / 267二、 赃的征还与没收 / 273三、 赃罪之并罚法 / 279四、 共同犯赃中罪责之分担 / 283五、 以六赃为纲使全律之经济犯罪得到统一规范 / 286六、 六赃立法上规范全律涉财犯罪的主要方法 / 29316. 阻却冤假错案产生的纵深防御 299一、 法律监督依法告诉与受理 / 300二、 法律监督司法官吏依法审理 / 304三、 法律监督司法官吏依法判决 / 309四、 监督以权限进行审理判决与执行 / 314五、 确立和推行司法官吏罪责追究的基本原则 / 31717. 皇帝权断制敕的使用及限制 320一、 皇帝常规的司法权力 / 320二、 皇帝制敕断罪的法律化 / 322三、 权断制敕的性质特征 / 32618. 唐代吏治推动的一项重要思想建设 333贞观君臣诤谏事例述评一、 支撑诤谏风气形成的认识论基础 :君臣共治 / 334二、 支持诤谏风气形成的政治思想基础 :忠与功的观念 / 337三、 经常就健康地进行谏诤的本身作诤谏 / 343四、 诤谏利于正确决策并使君臣的品格在其间得到锤炼 / 349《律疏》杂考19. 唐律立法量化技术运用初探 361一、 应用数量单位及等级档次作为犯罪客观方面的衡量尺度 / 361二、 量化技术扩展了唐律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的灵活运用 / 366三、 五刑加减等的量化规则为刑罚判处的量化设置条件 / 370四、 唐律立法量化技术的作用和意义 / 37220.除免与官当性质辨 374刑罚与行政处罚交叉相通下官吏的特权制度一、 唐代刑罚与行政处罚交叉相通的法律环境 / 374二、 除免是对犯特定罪名官吏的庇护制度 / 379三、 官当对行政处罚之抵冲及其与除免之比较 / 383四、 当赎除免制度使用上的制约与平衡 / 38521.赎章是否使官吏都不实受笞杖辨 388一、 官吏享有赎权一般都可避免实受笞杖之刑 / 388二、 官吏实受决杖或加杖之例 / 389三、 依《刑部格》官吏犯罪可加罚决杖 / 392四、 开元前后官吏受笞杖逐渐开放 / 39322.枉徒折役之要害在折而不赔 394一、 唐律正视对司法官枉判罪责的追究 / 394二、 枉判徒刑处置的基本原则 / 395三、 枉徒折抵课役之时效及刑种 / 39723. 唐代妇女流刑处置辨 401一、 女性犯流罪的处置是例不独流 / 401二、 女性例不独流原则之适用与阻却 / 402三、 妇女可因夫配流而被强迫跟随 / 405四、 妇女至配所之处置 / 40624. 唐律中的时效与时值略考 408一、 新旧法律之时效关系 / 408二、 特权及优惠法律之时效 / 413三、 时间单位的时值 / 41625. 决死囚覆奏次数与时日考辨 422一、 决死囚之覆奏制创始于隋朝 / 422二、 唐太宗对三覆奏制度进行的改革 / 423三、 五覆奏执行时日之存疑与试辨 / 42726.类举与比附比较略论 430兼解举轻以明重条何以不被删除一、 类举制度的渊源及法律地位 / 430二、 类举与比附的同异 / 433三、 类举有牵制法官擅断之要求 / 435四、 不能依条数多寡论法之优劣 / 43727. 唐律一罪二刑考 439兼与沈家本《论附加刑》一文讨论一、 唐律流刑中原就包含一罪二刑的内容 / 439二、 唐代的《格》《敕》有一罪二刑之制 / 44228.刑名考辨 448一、 唐代之前的刑名 / 448二、 唐律中刑名之义承齐隋而有特点 / 45329.例辨 457一、 与刑名相对而指罪例条例 / 457二、 例在《名例》范畴内外的使用 / 45830.误辨 464兼谈如何理解沈家本误是元有害心之说一、 古代犯罪心态论述中有误一说 / 465二、 唐律中误的概念与适用 / 46631.倍辨 471一、 倍在语言上的通常义 / 471二、 唐律中用作加以等同之数的倍 / 472三、 唐律中作折半使用的倍 / 47332. 对《律疏》中数处律义之解读 476读律散记一束一、 妻殴大功尊属适用何条法律 / 476二、 为奴娶良人入籍为奴为什么处流三千里 / 478三、 受寄送公文为什么稽程重于徒一年才成主犯 / 479四、 问事打死无罪百姓为什么依法无罪 / 480五、 什么是奴贱自理诉得脱 / 481六、 奴婢部曲之流刑为什么不明言等级 / 482七、 杀人不合偿死的情况 / 483八、 父祖妾为什么前《疏》与后《注》解释不同 / 485九、 于本司及监临中于之义解 / 48633.《律疏》原创内容质疑试举 489一、 立法史叙述与史载不符 / 489二、 增减词语致律生歧义或程式不一 / 494三、 刑罚计算失错并脱漏律疏重要内容 / 502四、 外祖的服制《名例律》与法条处置不一 / 504五、 概念运用违反同典中的既定规范 / 507六、 《名例律》与罪条关系处置失当 / 511七、 因词语省略而增加理解的困惑 / 515涉《律》史典数题34. 唐三审与秦三环 521一、 三审的性质 / 521二、 唐代的三审是防止妄告诬告的一种程序 / 522三、 秦代的三环是三审的历史先现 / 52435.士伍身份之辨 526一、 《史》《汉》中的士伍是有爵而因罪被夺免者 / 526二、 《旧唐书 · 刑法志》中的士伍非士卒 / 527三、 唐律中官吏除免待叙时的身份是士伍 / 52936. 唐代反逆缘坐制度变化轨迹考 531一、 武德与贞观时期反逆罪的处置 / 531二、 反逆兄弟缘坐处死改配没时间考 / 533三、 永徽《律疏》对反逆缘坐之再改 / 53537. 唐代断趾行废时间考 538一、 唐代断趾法行废之时间都在太宗朝 / 538二、 断趾法行于武德被取代于贞观六年说 / 540三、 断趾复行与被加役流取代都在太宗为帝时 / 54038. 唐宋除、免、当官员告身之处置问题 543应答《天圣令》读书班对一条《狱官令》之疑序 言 / 543一、 唐代官员的阶品与告身 / 544二、 官员犯罪后官职的撤免与再叙由刑律规范 / 545三、 官吏犯罪中告身性质的区分 / 547四、 除、免、当过程中涉及告身的处置 / 548五、 官员除、免、当案处置过程中用赎的情况 / 551余 论 / 55239.《唐六典》性质论 554一、 《唐六典》是一部官修的官制书而非法律典籍 / 554二、 《唐六典》的体例及内容不能成为行政法典 / 558三、 《唐六典》作为典籍没有法律属性 / 561四、 《唐六典》从未作为行政法典而行用 / 56640.《唐六典》性质再论 570续驳行政法典说并商榷章太炎之宪典之纲说一、 《唐六典》不是法律典籍 / 571二、 皇帝不以专章入典实际是《唐六典》之自我定位 / 574三、 《唐六典》对宰相制度之记载不堪为行政法典 / 575四、 唐代国家与社会的宪纲性法规应是《令》典 / 579唐律阅读与研究的起跑线 585《唐律疏义文白读本》《唐律研究新思考》双书跋言一、 重视律义的校勘与服务教学的需要 / 586关于《唐律疏义文白读本》的编著二、 加强小分队的装备与实力并整编成一个系统集群 / 589关于《唐律研究新思考》的编写及观点提要三、 唐代法律体系理论的逻辑报告 / 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