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第一卷 2008年版 壮汉双语)
定 价:0 元
- 作者:广西壮族自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兰小云,滕明新,韦露译
- 出版时间:2017/11/1
- ISBN:9787555108856
- 出 版 社: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R291.8-65
- 页码:460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开
壮医药是我国中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它既是壮族及其先民崇尚医药实践在历史上客观存在的证明,也是壮汉文化交流和壮族人民对祖国中医药、民族传统医药学做出贡献的反映。几千年来,壮医药为壮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健康繁衍做出了重要贡献,至今仍是壮族地区人民群众赖以防病治病的重要、有效的手段和方法之一。从20世纪50~60年代开始,特别是1984年一次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以来,经过大规模的民族医药古籍普查和壮医药的发掘整理研究,至今已出版了《壮族医学史》《中国壮医学》《中国壮药学》《中国壮医内科学》《中国壮药志》等壮医药学奠基性著作,取得了一批壮医药科研成果。同时成立了若干壮医药专业机构。2008年2月,国家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复同意开展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至此,壮医药的理论体系、医教研体系基本形成。
壮药是在壮医理论和经验指导下应用于疾病防治和卫生保健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传统性和地域性特点。在壮医对人与自然、生理病理和各种病症的认识以及千百年临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提高而形成的壮医理论——阴阳为本、三气同步、三道两路、脏腑气血以及对痧、瘴、蛊、毒、风、湿的认识和调气解毒补虚的治疗原则等,是指导壮药临床应用的基本理论。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思想,推进壮药的标准化建设,促进壮医药的普及应用,加快广西壮医药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壮医药的临床使用及其成品研发,配合国家壮医执业资格认定等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第一卷)》(以下均简称本《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广西壮医医院、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中医学院、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广西民族医药协会等单位的有关中医药、壮医药专家,在广泛征集广西地产及习用壮药材的基础上,经壮医药专家推荐、审核和专家委员会的复审,并通过网上公示广泛征求修订意见,共遴选收载壮药品种164种(其中植物药145种,矿物药3种,动物药10种,提取物6种),并对95个壮医药常用相关的理论及其名词、术语进行了规范化表述。
本《标准》收载的品种,均以壮医临床较常用,且能以壮医理论进行阐述和说明,基本符合民族性、传统性、地域性的特点和要求作为人选的条件和标准。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对原药材、鲜药材的质量控制。我们相信,本《标准》的编辑出版和颁布实施,将对广西实现壮医药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产生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本《标准》自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区壮药生产、流通、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的法定技术依据。
壮族是中国岭南的土著民族。考古资料和人类学研究表明,壮族主要源于古代土著的西瓯、骆越。几万年前,壮族的先民就生活在中国的南方。现主要聚居在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南到北部湾,北达贵州省从江县,西南至中越边境的广大区域。壮族是现今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壮族人口最主要和最集中的分布区域。据统计,到2007年末,广西共有壮族人口1643万。
壮医药是我国中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它既是壮族及其先民崇尚医药实践在历史上客观存在的证明,也是壮汉文化交流和壮族人民对祖国中医药、民族传统医药学做出贡献的反映。几千年来,壮医药为壮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健康繁衍做出了重要贡献,至今仍是壮族地区人民群众赖以防病治病的重要、有效的手段和方法之一。从20世纪50~60年代开始,特别是1984年第一次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以来,经过大规模的民族医药古籍普查和壮医药的发掘整理研究,至今已出版了《壮族医学史》《中国壮医学》《中国壮药学》《中国壮医内科学》《中国壮药志》等壮医药学奠基性著作,取得了一批壮医药科研成果。同时成立了若干壮医药专业机构。2008年2月,国家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复同意开展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至此,壮医药的理论体系、医教研体系基本形成。
壮药是在壮医理论和经验指导下应用于疾病防治和卫生保健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传统性和地域性特点。在壮医对人与自然、生理病理和各种病症的认识以及千百年临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提高而形成的壮医理论——阴阳为本、三气同步、三道两路、脏腑气血以及对痧、瘴、蛊、毒、风、湿的认识和调气解毒补虚的治疗原则等,是指导壮药临床应用的基本理论。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思想,推进壮药的标准化建设,促进壮医药的普及应用,加快广西壮医药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壮医药的临床使用及其成品研发,配合国家壮医执业资格认定等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第一卷)》(以下均简称本《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广西壮医医院、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中医学院、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广西民族医药协会等单位的有关中医药、壮医药专家,在广泛征集广西地产及习用壮药材的基础上,经壮医药专家推荐、审核和专家委员会的复审,并通过网上公示广泛征求修订意见,共遴选收载壮药品种164种(其中植物药145种,矿物药3种,动物药10种,提取物6种),并对95个壮医药常用相关的理论及其名词、术语进行了规范化表述。
本《标准》收载的品种,均以壮医临床较常用,且能以壮医理论进行阐述和说明,基本符合民族性、传统性、地域性的特点和要求作为人选的条件和标准。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对原药材、鲜药材的质量控制。我们相信,本《标准》的编辑出版和颁布实施,将对广西实现壮医药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产生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本《标准》自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区壮药生产、流通、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的法定技术依据。
本《标准》修订及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是广西第一部壮药质量标准。囿于资料、时间和经验,难免存在一些疏漏、不妥之处,衷心希望有关单位及广大壮医药工作者,在施行过程中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供今后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补充,确保壮药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本《标准》是我区壮医药专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凝聚了广大壮医药专家的智慧,并得到了各有关单位、中医药专家等的密切配合和鼎力支持。借此机会,特向为本《标准》的顺利编辑出版给予大力支持的各有关单位和付出智慧、心血的壮医药专家、中医药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并谨此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