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围绕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的优化与创新这一主题展开,共分为九章:一、环境经济政策的内涵与分类;二、强化环境经济政策的概念和内容;三、健全资源环境产权和市场交易制度;四、改进环境经济核算和评估政策;五、优化环境财税政策;六、改善环境金融政策;七、健全环境产业政策;八、完善环境区域政策;九、改革环境贸易政策。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有一句话:“大家都在一条船上,如果船沉了,不管你是满身珠宝还是衣衫褴褛,结局都是一样的。”这句话用来形容生态环境对我们的意义可以说恰如其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经济增长、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西方发达国家几个世纪走过的历程被我们压缩到短短几十年内。伴随着举世公认的中国经济奇迹,粗放的发展方式也使得自然资源以令人震惊的速度快速消耗,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垃圾围城、土壤污染、温室气体排放急速增长、极端天气频发、恶性生态事故频发、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可以说,中国的环境问题早已经跳出了应不应该保护的层面,进入了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实现资源和环境可持续的阶段。
“波特假说”认为,严格但设计恰当的环境规制(特别是基于市场的环境政策如税收、污染排放许可等)能够激励创新并能部分甚至完全抵消遵循环境规制的成本,使厂商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优势。①这说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双赢结果的可能性。
受长期实施计划经济的影响以及历史传统等原因,我国环境保护政策主要是建立在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和管制基础上的,例如靠污染物总量控制、流域限批、环境执法等。尽管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手段日益受到重视,但仍只是作为行政管制手段的一种辅助手段,而且这些环境经济政策的有效程度、影响范围等问题仍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总体来看,我国尚未形成系统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急需系统设计、优化创新。
本书对环境经济政策的概念和内涵进行界定,提出强化环境经济政策顶层设计需要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优化府际协调机制、建立多主体参与机制,加强环境经济政策与其他类型政策工具的配合。要健全资源环境产权和市场交易制度,包括完善资源环境产权制度、改革价格政策、加快发展排污权市场交易。要改进环境经济核算政策,包括加强环境经济核算、加强环境审计、健全生态文明评估体系。要优化环境财税政策,包括加强环境财政投入和补贴、健全环境税费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政策。要改善环境金融政策,包括积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要健全环境产业政策,包括促进形成绿色导向的产业结构、制定合理的能源产业政策、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要完善环境区域政策,包括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环境友好型城镇化。要改革环境贸易政策,包括发挥环境规制的贸易导向作用、降低“内涵能源”的环境代价、合理运用国际环境规则、加强国际环境经济和技术合作。
感谢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张占斌、董小君、张孝德、张青、时红秀、马小芳等领导和同事在本书写作过程中的帮助和启迪。感谢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陈科老师在本书编辑过程中付出的辛劳。感谢美国雪城大学马克斯威尔学院Catherine Gerard和Tina Nabatchi两位教授在环境保护的公共政策和公众参与方面对本人的启发,感谢陈学艺老师为本人调研美国环境保护案例进行的周到安排以及在访学期间的细心关照。感谢家人、朋友和同事一直以来的支持与理解。
王茹,女,山东威海人,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为网络经济学、资源和环境经济学、公共经济学。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在核心学术期刊和重要报纸发表论文数十篇,曾在《中国经济时报》开设“互联网+”专栏,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和积极的学术反响。作为主要成员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课题及省部级课题,多篇内参报告获国务院主要领导批示并作为决策参考依据。
前言
第一章 环境经济政策的内涵与分类
第一节 加强环境制度创新的重要性
一、发展环境经济的重要意义
二、制度创新是环境经济发展的实现基础
第二节 环境政策工具的类型
一、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工具
二、经济激励型环境政策工具
三、公众参与型环境政策工具
第三节 环境经济政策的概念和内容
一、环境经济政策的概念
二、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环境经济政策的理论进路
一、庇古理论
二、科斯理论
第二章 强化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
第一节 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一、发展与保护存在双赢可能性
二、体现资源环境的经济价值
三、达成发展和保护的目标一致性
第二节 优化府际协调机制
一、加强中央与地方协调
二、加强区域协调
三、加强部门间协调
第三节 建立多主体参与机制
一、明确政府责任范围
二、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三、激发社会参与热情
四、环境治理多方参与的案例:雾霾治理
第四节 加强政策工具配合
一、不同类型政策工具的优劣分析
二、优化政策工具的选择和组合
三、多种政策工具配合的案例:发达国家低碳制度经验
第三章 健全资源环境产权和市场交易制度
第一节 完善资源环境产权制度
一、公有产权问题的理论探讨
二、完善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的思路
第二节 改革资源环境价格政策
一、资源环境价格的理论探讨
二、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对策
第三节 大力发展排污权交易
一、排污权交易的理论探讨
二、中国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和现状
三、排污权交易市场的政策优化
第四章 改进环境经济核算和评估政策
第一节 改革环境经济核算
一、加强环境经济核算
二、推进绿色GDP核算
三、加快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第二节 加强环境审计
一、完善环境审计制度
二、加快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第三节 完善生态文明评估体系
一、生态文明评估体系的意义和要求
二、中国生态文明评估目前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生态文明评估体系的关键点
第五章 优化环境财税政策
第一节 加强环境财政投入和补贴
一、完善环境财政政策
二、加强环境技术创新的经济激励
第二节 健全环境税费体系
一、完善资源环境税收体系
二、改革资源环境收费体系
第三节 完善生态补偿政策
一、生态补偿的理论探讨
二、中国生态补偿的实践和改进建议
第六章 改善环境金融政策
第一节 积极发展绿色信贷
一、绿色信贷的概念和作用
二、绿色信贷在中国的实践
三、中国绿色信贷政策的改进建议
第二节 试行绿色证券制度
一、绿色证券的概念和作用
二、绿色证券在中国的实践
三、中国绿色证券政策的改进建议
第三节 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概念和作用
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中国的实践
三、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建议
第七章 健全环境产业政策
第一节 促进形成绿色导向的产业结构
一、建立三产配比合理的绿色产业体系
二、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第二节 制定合理的能源产业政策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二、重视煤的清洁利用
三、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第三节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一、提高工业的环境效率和能源效率
二、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工业
三、工业转型升级的案例:德国工业4.0
第八章 完善环境区域政策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促进区域环境权利公平
二、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
三、促进生活空间宜居适度
四、促进陆海空间统筹发展
第二节 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
一、主体功能区的内涵与意义
二、加强对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财税支持
三、建立差异化的主体功能区绩效评估政策
第三节 推进环境友好型城镇化
一、建立城乡统筹的产业布局
二、加强环境保护的城乡统筹
三、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第九章 改革环境贸易政策
第一节 发挥环境规制的贸易导向作用
一、“污染天堂假说”的理论探讨
二、加强对招商引资的环境规制
三、加强企业海外投资环保约束
第二节 降低“内涵能源”环境代价
一、“内涵能源”的概念和来源
二、提高污染转移的经济代价
第三节 合理运用国际环境规则
一、国际环境公约的发展历程和理论分析
二、主动参与国际环境规则谈判和标准制定
第四节 加强国际环境经济和技术合作
一、全球环境问题中的中国角色
二、加快环境创新技术引进和学习
三、借鉴环境经济政策先进经验
结语
参考文献
《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的优化与创新》:
(二)改革初始指标分配制度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排放权分配问题,不同的初始排放权对排放权交易体系运行效率影响不同。排污权初始分配包含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两种方式。免费分配是指管理机构依据一定的标准将排放配额免费分配给企业。根据分配依据的不同可以分为基于历史排放或产出的免费分配和基于当前产出的免费分配。还有学者提出了可升级的免费分配,即配额分配不仅仅依赖于历史数据,还可以随着时间变化依据一定的规则不断升级。①有偿分配包括拍卖和定价出售。免费分配是世界各国主要的初始排放权分配方式,但是各国政府逐渐认识到了拍卖分配的优越性,拍卖分配无论是在市场运行效率、价格发现功能以及政府收入等方面均要优于免费分配,越来越多排放交易体系开始采用拍卖分配方式分配初始排放权。因此,我国应考虑以免费分配方式为主,结合适量有偿分配方式。在排污权交易制度试行初期无偿分配应占到绝大部分比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描述判断矩阵的多指标决策的层次分析法来确立免费分配部分的初始排污权,主要遵循排污现状,然后再结合地区公平性等因素来考虑。
建议出台政策对一级市场中排污权的产权进行规范,明确不同层级环保部门确定目标总量和配额初始分配的权责和分工,以法规或政策文件形式尽快确定排污权有偿取得的条件、程序、时限要求、初始价格形成机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不同地区和行业调整的当量系数或校正系数等。在分配有效时限上,建议结合五年污染总量控制规划,设计五年排污许可证,使市场主体对排污指标的价值和价格具有明确预期。在分配方法上,建议采用排放绩效法作为企业排放配额的分配方法,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初始分配价格应据市场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建立差异化的分配机制,对于新老企业可以差别对待,破产企业应交回排污权。
(三)加强排污权交易法律保障和执法监管
建议在修订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单行法时,明确排污权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的法律地位,明确总量控制、排污权初始分配、排污指标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相关利益主体的责权利等,确保排污交易有法可依。进一步制定相关细则和操作指南,抓紧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排污权有偿取得实施管理办法、排放交易管理办法、排污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等。在行政执法方面,严把排污交易审批和许可关,加大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提高执法刚性和权威性。①
(四)提高污染源监测管理能力
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扩大环境保护支出在政府公共支出中的比例,提高环保部门财力和资金使用自由度。除政府加强监测设施投放之外,可以以经济手段激励和补贴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保障对各类污染物排放有效跟踪监控。加强环境污染信息化管理,建立公开共享的污染源基础数据库信息平台、排放量监测核定平台、排放交易管理平台等,建立企业污染物排放台账制度,强化排污交易体系的信息基础建设。
(五)加快关键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关键技术支撑体系是排污权交易政策顺利实施的重要技术保障。亟需突破的关键技术体系主要包括确保初始公平、公正分配有偿使用的排污指标的程序和方法、初始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排污交易平台、消除交易不对称性的方法、不同行业和区域之间交易比率、提高污染源违法行为成本方案、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可能触及的税收问题解决方案、点源与非点源交易技术、排污交易与总量控制、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制度和政策之间的衔接方案等。②对关键性技术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重大技术专项的投入力度,对企业的关键性技术突破除了委托项目制之外,还可以采取后评估、后资助等方式,激励企业对环境技术创新的参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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