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研究:以《广告法》烟草广告条款修订为例
定 价:78 元
- 作者:刘艳丽 著
- 出版时间:2020/6/1
- ISBN:9787520357449
- 出 版 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D920.4
- 页码:216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开
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是中国政治、社会发展的可喜进展。《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研究:以<广告法>**广告条款修订为例》以官办社会组织和非官办社会组织参与《广告法》有关**广告内容修订过程为例,通过分析动态政策环境下,立法过程不同阶段中社会组织与立法决策主体、相关群体的互动关系,阐释了社会组织参与立法的行为、内在逻辑及产生的影响,并对社会组织在此过程中经历的组织学习和能力的提升进行了理论概括。
《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研究:以<广告法>**广告条款修订为例》系统呈现了不同类别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的完整案例,揭示了其行为逻辑之异同,为理解官办社会组织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了一个认识维度,为认识社会组织参与立法协商、协商共治提供了宝贵经验。
艳丽的书要出版了。这本书是在她的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作为她的导师,心里自有一份欣喜。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共治的研究很多,但鲜有参与健康社会共治的案例研究。而在我们大力推进“健康中国”的进程中,这一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艳丽的选题就是对两个社会组织参与健康社会共治的考察,具体来说,就是参与《广告法》修改中有关控烟内容的立法协商。这一对中国社会组织案例的研究,其选题无论是在宽泛的健康社会共治领域,还是具体的立法协商领域,都是非常稀缺的。
谈到这个选题,就要从2008年汶川地震说起。我认识艳丽是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后。当时她从美国读书回来,放下了一切,甚至来不及办理各种繁杂的手续,就到了救灾第一线,投入到社会组织的灾后工作。当时我作为国家减灾委汶川地震响应小组的协调入,急需给一线和政府提供切实可用的政策建议。我的同事胡晓江教授带领着一个团队负责寻找国际经验,那时我们得到的几乎都是指南、原则等文章;而我们需要的是能够有具体的、鲜活的案例支撑的知识。所以艳丽跟我读博士以后,我们一起讨论现在的社会组织研究状况,希望能够找到这样的社会组织案例,它能够提供基于中国具体实践的、可以为“健康中国”目标的实现和对健康共治体系建构有意义的知识。
艳丽的博士论文选题,基本上就是在这个共识下定了下来。
艳丽的特点是有悟性,脑子清楚,思维严谨,勤奋刻苦。这些特点在本书中都有突出的体现。只要看全书的结构,对经验材料的搜集、梳理和分析,论述的逻辑和理论的概括,都可以强烈感到她的这些优点。
全书内容是围绕社会组织参与《广告法》修订的立法协商展开的。原来的《广告法》发布于1994年,其中对烟草广告的限制力度不够。因此,从一出台,控烟组织和众多专家就提出了对它的修改意见。在19年后,修改《广告法》在2013年被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①专家和控烟组织对修改其中控烟条例的愿望终于有了实现的机会。2013 -2015年的“两会”,是修改稿一审至三审的关键时间。控烟组织此前就参与了对其修改的议程设置的推进工作,在2013 -2015年,更是直接参与立法协商。这本书考察了两个参与协商的社会组织:官办社会组织中国KY协会和民非组织XT中心。它们努力的目标是:把1994年出台的《广告法》中有关限制烟草广告的内容,以及2013年、2014年对该法修改的一审、二审稿中的相关内容,由限制某些烟草广告,改为全面禁止烟草广告,这被控烟界称为“不留口子”。经过多方努力,最后,终于实现了这一目标。201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修订草案三审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告法》将限制烟草广告的范围由“列举式”改为“概括式”;从“严格限制”到“广泛禁止”。换句话说,将烟草广告的口子都堵住了。控烟组织大获全胜。
全书讲了两个社会组织参与修改《广告法》的立法协商的故事。两个组织性质不同,参与的方式也有不同。两相比较,官办社会组织中国KY协会的活动最具特点,因此这里拟重点谈本书对官办社会组织参与立法协商的研究。
刘艳丽,1978年5月出生,河北大名人,先后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学院社会工作研究生院(The Graduate School of Social Work, Boston College),获文学硕士(MA)、社会工作硕士(MSW);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获管理学博士。现任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现代服务与公共政策研究基地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组织、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先后参与国家、省部级及国际课题十余项,在《新视野》、The Lancet Respiratory Medicine等杂志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第一章 导论
一 背景介绍
二 研究案例简介
三 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
(一)研究问题
(二)研究假设
四 概念界定
(一)社会组织
(二)控烟社会组织
(三)立法过程
(四)参与
五 研究对象
六 文献综述
(一)政策过程理论视角研究立法过程
(二)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研究
七 研究意义
第二章 以剖析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为核心的研究设计
一 理论视角
(一)行动者、“结构化”理论视角
(二)社会资本理论
(三)社会网络理论与立法过程
二 研究路径
三 研究框架
(一)总体框架
(二)全国人大立法过程制度结构框架
(三)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逻辑框架
四 研究方法
(一)以案例研究为基础的实证研究
(二)建构主义视角的立法过程分析
五 数据来源
第三章 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的环境、制度与行业基础
一 烟草广告立法环境变迁
(一)政治环境的变迁
(二)社会环境的变迁
(三)信息传播方式的变迁
(四)国际烟草控制环境的变迁
二 全国人大立法的制度结构与程序
(一)全国人大立法制度结构
(二)全国人大立法程序
三 中国烟草控制工作演进概览
(一)控烟议题在中国的演变
(二)中国控烟工作组织化进程
(三)中国政府控烟管理部门的变迁
第四章 社会组织参与烟草广告修订立法概览
一 参与烟草广告立法的社会组织概况
(一)官办社会组织概况
(二)非官办社会组织概况
(三)社会组织的资源差异
二 《广告法》修订过程及烟草广告条款内容变化概览
(一)《广告法》修订过程概览
(二)《广告法》烟草广告条款修订前后差异
三 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概览
(一)整体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概览
(二)个体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概览
四 社会组织在立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章 议程设置中的社会组织参与
一 社会组织参与议程设置的驱动力
(一)组织目标的驱动力
(二)《公约》的驱动力
(三)资源与技术的驱动
二 法律政策议程设置的机制
(一)政府职能部门议程
(二)“两会”议案/提案议程
三 社会组织议程
(一)社会组织议程的起源
(二)社会组织议程的政府路径
(三)社会组织议程的“两会”路径
(四)社会组织议程的社会路径
(五)社会组织议程对政策环境的影响
四 社会组织参与政策议程设置的路径
(一)高层共识路径:中国KY协会寻求党中央支持
(二)政府行政体系路径:社会组织参与逻辑迥异
(三)“两会”议案/提案路径:社会组织合作推动
(四)社会路径
五 社会组织在议程设置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章 政策制定中的社会组织参与
一 环境变迁对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制定的影响
(一)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政策的变迁
(二)党中央控制吸烟态度渐明朗
二 方案选择过程:社会组织“外围式”参与
(一)政策方案的封闭协商:社会组织参与被阻
(二)方案选择过程中:社会组织“外围式”参与
三 方案合法化过程:社会组织递进式“内外齐推”参与
(一)人大“一审”中的参与(2014年6-8月)
(二)人大“二审”中的参与(2014年8-12月)
(三)人大“三审”中的参与(2015年1-4月)
四 社会组织在政策制定中的重要作用
结论 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揭示民主新途径
一 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的立法参与逻辑各异
(一)官办倡导型社会组织的优势与行为逻辑
(二)官办和非官办社会组织在社会网络资源和行为逻辑上的不同
二 社会组织参与与立法过程互相促进
(一)社会组织在参与中的组织学习:参与精准度的提高
(二)社会组织参与揭示了中国式民主的一种途径
三 创新之处
四 政策建议
五 研究局限性及未来展望
参考文献
附件 《广告法》修订过程中有关烟草广告内容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