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语汉语词典》收入词条共计三万七千余条,其中既包括基本词条,也包括不同区域的方言词条,还包括少量的外来借用词条。为了便于读者更全面了解和掌握鄂伦春语,词典后附有附录,包括中国各民族名称、中国各民族人口及分布表、鄂伦春语方言差别、鄂伦春语研究概况及鄂伦春语语法常识等。
鄂伦春族是中国56个民族中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全中国鄂伦春族为8659人,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和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塔河县、呼玛县,黑河市的爱辉区、逊克县,伊春市的嘉荫县等地。
鄂伦春族是生活于黑龙江流域古老民族的后裔,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形成同其他民族一样,也经历过相当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是在活动于黑龙江流域诸多古代民族(包括氏族、部族)无数次兴衰更迭、频繁迁徙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目前,对于鄂伦春族的族源问题研究有多种说法,有的说源于肃慎,有的说源于室韦,还有的说源于东胡的鲜卑以及玄夷人等。但集中起来主要有两说:一是肃慎说,二是室韦说。根据民族的语言、经济、风俗及地域等特征综合分析,笔者认为,鄂伦春族的族源应属肃慎系,即源于活动于黑龙江中下游地区的肃慎、挹娄、勿吉、靺鞨、女真族系。由于其某一支的人们在同一地域内长期生活交往,并从事一样的渔猎经济,便逐渐形成了具有统一的民族语言和相同的风俗习惯的鄂伦春族共同体。
“鄂伦春”是他称,其含义主要有两种解释:一是“住在山岭上的人们”,鄂伦春语称山岭为“奥要”,“春”即“千”的音变,“千”为“人们”之意,所以族称由此而来。二是“使用或有驯鹿的人们”,鄂伦春语称驯鹿为“奥绕恩”或“鄂伦”,所以族称也由此而来。到目前为止,前一种解释较为普遍,也为广大鄂伦春族群众所接受。“鄂伦春”这一名称最早见于文献记载是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在其“上谕”和“奏折”中开始称为“俄罗春”“俄乐春”“俄伦春”和“鄂伦春”等。但是清朝政府只把居住在黑龙江上游额尔古纳河流域的称为“鄂伦春”,而并没有把散居各地实属鄂伦春族的氏族和部落包括在内。如“玛涅依尔”“库玛尔千”“毕拉尔千”“奇勒尔”(或奇楞、栖林)、“满珲”等,直到新中国成立,经过民族识别后才统称为“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是中国最典型的渔猎民族,千百年来,始终以山林为家,游猎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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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