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指的是企业表内流动性不佳但是现金流稳定的资产,经过结构重组后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证券,以提前回收未来的现金流,换言之,也就是将未来收入现值化的一种金融产品。由于近年来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规模大幅提升、监管机构不断改善、产品设计日趋成熟、市场参与主体对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认可持续提高,市场总体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回首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是2004年~2008年第一轮试点阶段
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2月1日起实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根据该办法,证监会于2005年8月审批设立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为我国首单试点的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2005年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先后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试点提供法律基础。
(二)第二阶段是2009年~2011年4月试点中断阶段
由于2009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造成全球经济危机,很多人质疑资产证券化产品结构过于复杂,使得产品的风险很难识别,因而导致风险大量地扩散与传递,所以试点业务中断了2年多。
(三)第三阶段是2011年5月~2014年11月第二及第三轮试点阶段
2011年5月国务院决定启动第二轮的试点,2012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额度为500亿元,试点标的资产多集中于大型企业贷款和住房抵押贷款。在完成500亿元试点额度后,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棚户区改造、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等均在试点之列。
(四)第四阶段是2014年11月以后业务显著增长阶段
2014年11月证监会和银监会分别发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及《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要求证监会主管资产证券化项目和银监会主管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从原本的审批制改成备案制,使得资产证券化业务有了更为明显的增长。
由于我国金融行业分业监管的格局,资产证券化业务分别由证监会、银监会、交易商协会、保监会分别监管,各监管部门出台各自的监管规则,因此根据监管机构的不同,可以将资产证券化进行分类如下:
1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业务目前由证监会负责监管,由上交所及深交所负责挂牌审核,由基金业协会负责事后备案。
2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托资产信托给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采取银监会备案和央行注册的方式进行监管,这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金融机构。
3资产支持票据(ABN)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目前已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均未设置SPV,主要依靠资金监管和基础资产质押来进行风险阻隔,因此有人认为资产支持票据只是一种抵押债券。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区别在于:第一,主管机关不同:前者是交易商协会,后者是基金业协会;第二,交易场所不同:前者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后者是上交所与深交所;第三,登记机构不同:前者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后者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核准方式不同:前者事前注册,后者事后备案;第五,主要投资者不同:前者是商业银行,后者是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公私募基金;第六,前者为表内融资,后者为表外融资;第七,发债规模不同:两者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
4资产支持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设立支持计划,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的业务活动。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目前由保监会负责监管并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同类产品事后申报制度。
虽然近年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成长迅速,但是与美欧等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创新推动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同时,也留下了许多值得关注、研究和改善的环节,尤其是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法规的合理性与完整性,在政府、市场及社会各界之间一直受到高度的关注,为此我们精心编辑出版了这本《图解资产证券化政策法规指引及重点提示》,希望可以帮助资产证券化的从业人员,彻底掌握资产证券化业务政策法规的具体内容。本书具有以下特色:
第一,收录全面、随时更新
本书全面收录自2004年起第一轮资产证券化试点阶段,至截稿日期止,所有出台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政策法规,时间横跨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四个阶段,是国内第一本完整收录资产证券化业务政策法规。本书截稿日期后最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笔者将随时于公众号ABSPPP这群人(ABSPPPer)发布。
第二,体系清晰、纲举目张
本书的体系编排总共分为三个章节,第一章是企业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法规,第二章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法规,第三章是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法规,由于篇幅的关系,资产支持票据以及资产支持计划相关政策法规的整理与重点提示,笔者将整理至公众号供读者免费下载。
第三,重点提示、图表指引
本书每篇政策法规都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重点提示与文件内容,重点提示部分笔者通过树状图、鱼骨图或是比较表格等较为直观的方式,将政策法规中最精华的部分加以整理提炼,希望能帮助读者在多如牛毛的法规条文中,能够有效率地掌握文件的核心思想。
第四,查询方便、一目了然
为了能够提高查询条文内容的效率,本书文件内容的部分,特别将每篇政策法规中的每个条文都编上了条旨,并且针对关键字和重点内容都标上了粗体,希望通过这样的编写方式,可以达到一目了然、快速搜寻的效果,进而减轻读者阅读文件的负担。
最后,笔者有几点要特别说明的是:第一,本书收录内容是通过公开信息整理所取得,虽然我们已经尽力复核所有收录的文件,但还是不敢担保文件没有任何错误,请读者使用时务必注意。第二,笔者要特别对段和段研究院资产证券化研究中心的所有编委表示感谢,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自己一人很难完成本书的编辑。第三,感谢叶峰新律师同意我们收录他为上海律协所起草的《律师办理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第四,本书的截稿日期是2019年6月26日,读者有任何问题,欢迎和本人联系,我的联系方式是:电子邮箱1438448366@qq.com、微信号yuwengong1001、手机号码18018647177。
1企业资产证券化
1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1《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2014年11月19日)
112《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2014年11月19日)
113《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2014年11月19日)
114《证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4月24日)
115《资产证券化业务知识问答》(2018年6月)
11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证券化监督问答(一)、(二)、(三)》
12上海证券交易所
121《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的通知》(2014年11月26日)
122《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转让服务协议》(2015年11月)
123《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南》(2016年10月)
124《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2017年6月20日)
125《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017年12月15日)
126《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7年12月15日)
127《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018年2月9日)
128《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8年2月9日)
129《上海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018年6月8日)
1210《上海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8年6月8日)
1211《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一)、(二)、(三)》
1212《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18年5月11日)
13深圳证券交易所
131《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11月25日)
132《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格式1-3号》(2015年3月18日)
133《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2017年3月)
134《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2017年6月19日)
135《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017年12月15日)
136《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7年12月15日)
137《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018年2月9日)
138《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8年2月9日)
139《深圳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018年6月8日)
1310《深圳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8年6月8日)
14机构间私募产品与报价系统
141《中国证券业协会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试行)》(2015年2月16日)
142《中国证券业协会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南》(2016年3月)
143《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018年2月9日)
144《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8年2月9日)
145《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018年6月8日)
146《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8年6月8日)
15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151《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12月24日)
152《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2014年12月24日)
153《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控制指引》(2014年12月24日)
154《资产证券化业务自律规则的起草说明》(2014年12月24日)
155《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4年12月24日)
156《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适用个人投资者)》(2014年12月24日)
157《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适用机构投资者)》(2014年12月24日)
158《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2019年6月24日)
159《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2019年6月24日)
1510《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2019年6月24日)
2信贷资产证券化
21中国人民银行
211《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4月20日)
212《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2005年6月13日)
213《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有关事项》(2007年8月21日)
21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2007年9月30日)
215《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年5月17日)
216《人民银行就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答问》(2013年8月)
217《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行为的公告》(2013年12月31日)
21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3月26日)
22银监会
221《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11月7日)
22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2月4日)
22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2010年12月3日)
224《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2012年6月7日)
22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2014年11月20日)
22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2016年4月27日)
227《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资产支持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6月26日)
2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31《个人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2015年5月15日)
232《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2015年5月15日)
233《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2015年8月3日)
234《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2015年9月30日)
235《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2016年4月19日)
236《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2018版)》(2018年10月8日)
237《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个人消费类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2019版)》(2019年2月1日)
24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41《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2005年8月15日)
25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51《关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的公告》(2012年7月2日)
26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
261《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业务规则》(2019年1月16日)
262《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2019年1月5日)
263《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业务法律意见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9年1月15日)
264《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业务会计意见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9年1月15日)
27上海市律师协会
271《上海市律师协会(试行)律师办理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18年12月7日)
3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31中央部委
311《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2016年12月21日)
312《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2017年6月7日)
32上海证券交易所
321《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通知》(2017年2月17日)
322《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通知》(2017年7月21日)
323《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017年10月19日)
324《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7年10月19日)
33深圳证券交易所
331《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通知》(2017年2月17日)
332《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通知》(2017年7月21日)
333《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017年10月19日)
334《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7年10月19日)
3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34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实施专人专岗备案的通知》(2017年2月17日)
35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
351《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通知》(2017年7月21日)
352《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017年10月19日)
353《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