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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
《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木匠的儿子,他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一部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先河的作品。★美国作家海明威开列的必读书之一。★法国《读书》杂志推荐的理想藏书之一。★世界十大名著之一,曾多次被搬上戏剧舞台和电影银幕。
译者前言《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欧洲文学中第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杰作。高尔基说过:《红与黑》的主角于连是十九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系列反叛资本主义社会的英雄人物的“始祖”。《红与黑》中译本至少已有四种:第一种是1944年重庆作家书屋出版的赵瑞蕻译本;第二种是1954年上海平明出版社罗玉君的译本;第三种是1988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闻家驷的译本;第四种是1989年上海译文出版社郝运的译本。就我所知,江苏译林、浙江文艺、广东花城还要出版新译,加上这本,共有八种,真是我国译本最多的世界文学名著之一了。我在《世界文学》1990年1期第277页上说过:“文学翻译的最高目标是成为翻译文学,也就是说,翻译作品本身要是文学作品。”那么,《红与黑》的几种译本是不是文学作品呢?第一种译本我没有见到。现在将第二、三、四种译本第一章第三段中的一句抄录于后:②这种工作(把碎铁打成钉),表面显得粗笨,却是使第一次来到法兰西和瑞士交界的山里的旅客最感到惊奇的一种工业呢。③这种操作看起来极其粗笨,却是使初次来到法兰西和瑞士毗连山区的旅客最感到惊奇的一种工业。④这种劳动看上去如此艰苦,却是头一次深入到把法国和瑞士分开的这一带山区里来的旅行者最感到惊奇的劳动之一。比较一下三种译文,把碎铁打成钉说成是“工作”,显得正式;说成是“操作”,更加具体;说成是“劳动”,更加一般。哪种译文好一些呢?那要看上下文。下文如用“粗笨”,和“工作”“操作”都不好搭配,仿佛是在责备工人粗手笨脚似的;如把“劳动”改成“粗活”,那就面面俱到了;但把“粗活”说成是“工业”,又未免小题大做,不如“手工业”名副其实。三种译文只有一个地方基本一致,那就是:“旅客(旅行者)最感到惊奇的”几个字。仔细分析一下,“旅客”指过路的客人,“旅行者”更强调旅游,那就不如“游客”更常用了。“惊奇”指奇怪得令人大吃一惊:把碎铁打成钉恐怕不会奇怪到那种地步,所以不如说是“大惊小怪”,以免言过其实,不符合原作的风格。以上说的是选词问题。至于句法,法国作家福楼拜说过:一句中连用三个“的”(de)字,就不是好句子。四种译文都一连用了三个“的”字,第三种译文虽然只用两个,但是读起来也不像一个作家写出来的句子。因此,无论是从词法或是从句法观点来看,三种译文都不能说是达到了翻译文学的水平,也就是说,译文本身不能算是文学作品,所以需要重译。试读本书译文:⑤这种粗活看来非常艰苦,头一回从瑞士翻山越岭到法国来的游客,见了不免大惊小怪。我在《世界文学》1990年1期第285页上说过:“翻译是两种语言的竞赛,文学翻译更是两种文化的竞赛。译作和原作都可以比作绘画,所以译作不能只临摹原作,还要临摹原作所临摹的模特。”比较一下以上四种译文,可以说第二至四种都在“临摹原作”,而第五种却是“临摹原作所临摹的模特”;换句话说,前几种是“译词”,后一种是“译意”;前者更重“形似”,后者更重“意似”,甚至不妨说是“得意忘形”。例如第四种译文用了“深入”二字,这和原文“形似”“意似”;第二、三种译文用了“来到”,后面还说是“旅客”,意思离原文就远了,强调的是过路的客人,没有“深入”的意思;第五种译文也用了“到”“来”二字,不能算是“形似”;但把“旅客”改成“游客”,强调的就不是“过路”,而是“旅游”,“旅游”当然比“过路”更“深入”,这就可以算是“舍形取义”“得意忘形”的一个例子。更突出的例子是“翻山越岭”四字,这四个字所临摹的不是原文的关系从句,而是原文关系从句所描绘的“模特”(场景),所以译文可以说是脱胎换骨,借尸还魂,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发挥了译文的优势了。关系从句是原文的优势,就是法文胜过中文的地方,因为法文有、中文没有关系代词;四字成语却是译文的优势,也就是中文胜过法文的地方,因为中文有、法文却没有四字成语。法国作家描绘法瑞交界的山区,用了关系从句,这是发挥了法文的优势;中国译者如果亦步亦趋,把法文后置的关系从句改为前置,再加几个“的”字,那就没有扬长避短,反而是东施效颦,在这场描绘山景的竞赛中,远远落后于原文了。如果能够发挥中文的优势,运用中文最好的表达方式(包括四字成语),以少许胜人多许,用四个字表达原文十几个词的内容。那就好比在百米竞赛中,只用四秒钟就跑完了对手用十几秒钟才跑完的路程,可以算是遥遥领先了。竞赛不只是个速度问题,还有高度、深度、精确度,等等。如果说“惊奇”在这里描写了人心的深处,那么,“大惊小怪”的精确度至少是“惊奇”的一倍。从这个译例看来,可以说文学翻译是两种语言文化的竞赛,是一种艺术;而竞赛中取胜的方法是发挥译文优势,或者说再创作。什么是再创作?我想摘引香港《翻译论集》第66页上胡适的话:“译者要向原作者负责。作者写的是一篇好散文,译出来也必须是一篇好散文;作者写的是一首好诗,译出来的也一定是首好诗。……所谓好,就是要读者读完之后要愉快。所谓‘信’,不一定是一字一字地照译,因为那样译出来的文章,不一定好。我们要想一想,如果罗素不是英国人,而是中国人,是今天的中国人,他要写那句话,该怎样写呢?”我想,如果《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不是法国人,而是今天的中国人,他用中文的写法就是“再创作”。例如第四十四章于连想到生死问题,译文如下:④……因此死、生、永恒,对器官大到足以理解它们者是很简单的……一只蜉蝣在夏季长长的白昼里,早晨九点钟出生,晚上五点钟死亡,它怎么能理解“黑夜”这个词的意思呢?让它多活上五个小时,它就能看见黑夜,并且理解是什么意思了。对照一下原文,可以看出译文基本上是“一字一字地照译”的。但假如司汤达是中国人,他会说出“器官大到足以理解它们者”这样的话来么?如果不会,那就不是再创作了。因为法文可以用代词来代替生、死、永恒等抽象名词,中文如用“它们”来代,读者就不容易理解;代词是法文对中文的优势,译者不能亦步亦趋,而要发挥中文的优势,进行创作。后两段译文问题不大,但两段最后都是“意思”二字,读来显得重复,不是好的译文,还可加工如下:⑤……就是这样,死亡、生存、永恒,对人是非常简单的事,但对感官太小的动物却难以理解……一只蜉蝣在夏天早上九点钟才出生,下午五点就死了;它怎么能知道黑夜是什么呢?让它多活五个小时,它就能看到,也能知道什么是黑夜了。钱锺书在《林纾的翻译》中说:“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在我看来,再创作就应该入于“化境”。仔细分析一下,“化”又可以分为三种:深化、等化、浅化。第四种译文“理解它们者”显得“生硬牵强”;第五种译文把“它们”删了,用的是减词法,也可以算是“浅化法”;把“者”字一分为二,分译成“人”和“动物”,用的是加词法或分译法,也可以算是“深化法”;第一例的“粗活”一词,是把原文分开的“粗”和“活”合二为一,可算是合译法或“等化法”;第四种译文说“器官大到足以理解它们者”,是从正面说;第五种译文说“感官太小的动物却难以理解”,是从反面来说,把“大”换成“小”,把“理解”改成“难以理解”,负负得正,大得足以理解,就是小得不足以理解,这是正词反译法,也可以算是“等化法”。总之,加词、减词,分译、合译,正说、反说,深化、等化、浅化,都是译者的再创作,都可以进入“化境”。但“化”是不是“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呢?我们来看《红与黑》最后一章于连的遗言:④我很喜欢在俯视维里埃尔的高山上的那个山洞里安息——既然安息这个词用来很恰当。我曾经跟你讲过,我在黑夜里躲进那个山洞,我的目光远远地投向法兰西的那些最富饶的省份,野心燃烧着我的心;那时候这就是我的热情……总之,那个山洞对我来说是宝贵的,没有人能否认,它的位置连一个哲学家的灵魂都会羡慕……这段译文没有“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不能算是没有“化”的译文吧。但还要更上一层楼,我们不妨读读本书的译文。⑤我喜欢长眠,既然人总是用“长眠”这个字眼,那就让我在高山顶上那个小山洞里长眠,好从高处遥望玻璃市吧。我对你讲过,多少个夜晚我藏在这个山洞里,我的眼睛远望着法兰西的锦绣河山,雄心壮志在我胸中燃烧;那时,我的热情奔放……总而言之,那个山洞是我钟情的地方,它居高临下,哪个哲学家的灵魂不想在那里高枕无忧地安息呢?……比较一下两种译文,不难看出“安息”这个字眼,既可用于生者,又可用于死者,不如“长眠”用得恰当;而“灵魂”“安息”,却只能用于死者,又不能说“灵魂长眠”了。“俯视”二字是书面语,不如“居高临下”更口语化。“富饶的省份”像是地理教科书中的术语,不如“锦绣河山”更像文学的语言。“野心”含有贬义,这里于连是在回顾,而不是在作自我批评,所以不如说“雄心壮志”。后面的“热情”也不明确,不如“热情奔放”。“宝贵的”更重客观;“钟情的”更重主观。“它的位置”又像地理术语,不如“居高临下”移后为妙。“羡慕”自然译得不错;但“高枕无忧”说出了羡慕的原因,似乎更深一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就是中西文化的竞赛,用中国语文来描绘于连的心理,看看能否描写得比法文更深刻,更精确。总之,这就是再创作。两种译文都不能说没有“化”,但第五种译文还发挥了中文的优势。如果认为第五种译文优于第四种,那就是说,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还有所不足,还要发挥译文优势。如果我的说法不错,那我就要打破一条几乎是公认的规律:能直译就直译,不能直译时再意译。我的经验却是:文学作品的翻译,尤其是全译,能意译就意译,不能意译时再直译。前几种译文遵照的可以说是前一条公认的规律,第五种却是后一条未经公认的译法,只是我个人五十年翻译经验的小结。世界上的翻译理论名目繁多,概括起来,不外乎直译与意译两种。所谓直译,就是既忠实于原文内容,又尽可能忠实于原文形式的译文;所谓意译,就是只忠实于原文内容,而不拘泥于原文形式的译文。自然,由于忠实的程度不同,所以又有程度不同的直译,如第二例第四、五种译文的后两段;也有程度不同的意译,如第三例第五种译文意译的程度,就高于第四种译文。所以直译、意译之争,其实是个度的问题。因为两种语言、文化不同,不大可能有百分之百直译的文学作品,也不大可能有百分之百意译的文学作品,百分之百的意译与其说是翻译,不如说是创作;因此,文学翻译的问题,主要是直译或意译到什么程度,才是最好的翻译作品。比如说,第三例的译文到底是直译到第四种译文,还是意译到第五种译文的程度更好呢?在我国翻译史上,主张“宁信而不顺”的鲁迅是直译的代表;“重神似不重形似”的傅雷是意译的代表。茅盾也主张直译,他在《直译、顺译、歪译》一文中说:“有些文学作品即使‘字对字’译了出来,然而未必就能恰好表达了原作的精神。假使今有同一原文的两种译本在这里:一种是‘字对字’,然而没有原作的精神;另一种并非‘字对字’,可是原作的精神却八九尚在。那么,对于这两种译本,我们将怎样批判呢?我以为是后者足可称‘直译’。这样才是‘直译’的正解。”在我看来,茅盾说的“直译”和鲁迅的忠实程度不同,是另一种“直译”,甚至可以说是“意译”,至少是介乎二者之间的翻译,这样一说,直译和意译就分别不大了。在国际译坛上,奈达大概可以算个意译派,因为他说过“为了保留信息内容,形式必须加以改变”(转引自《中国翻译》1992年6期第2页)。纽马克则自称“多少是个直译派”,还说:“好的译者只有当直译明显失真或具有呼唤、信息功能的文章写得太蹩脚的时候才放弃直译,而一个蹩脚的译者才常常竭尽全力避免直译。”又说:“翻译的再创作的成分常常被夸大,而直译的成分却被低估,这尤以文学作品为甚。”(同前3页)这和我的看法是针锋相对的。到底谁是谁非呢?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实践,最好是论者本人的实践,可惜这两位英美学者都不懂中文,而中英互译是今天世界上最重要的翻译,因为世界上有十多亿人用中文,也有十多亿人用英文,所以不能解决中英互译问题的理论,实际上不能起什么大作用。还有一个原因,中英文之间的差距远远大于英法等西方文字之间的差距。我曾做了一个独一无二的试验,就是把中国的诗经、楚辞、唐诗、宋词、元曲中的一千多首古诗,译成有韵的英文,再将其中的二百首唐宋诗词译成有韵的法文,结果发现一首中诗英译的时间大约是英诗法译时间的十倍,这就大致说明了,中英或中法文之间的差距,大约是英法文差距的十倍,中英或中法互译,比英法互译大约要难十倍,因此,能够解决英法互译问题的理论,恐怕只能解决中英或中法互译问题的十分之一。由于世界上还没有出版过一本外国人把外文译成中文的文学作品,因此,解决世界上最难的翻译问题,就只能落在中国译者身上了。20世纪末,刘重德提出了“信、达、切”的翻译原则,他说信是“信于内容”,达是“达如其分”,切是“切合风格”。从理论上说,“切”字没有提出来的必要,因为“切”已经包含在“信”和“达”之中。试问有没有“信于内容”而又“达如其分”的译文,却不“切合风格”的?从实践上说,《红与黑》的几种译文,哪种更符合“信、达、切”的标准呢?恐怕前几种都比第五种更“切”吧,但更“切”是不是更好呢?什么是“好”,前面胡适讲了:“好,就是要读者读完之后要愉快”,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要使读者“知之”“好之”“乐之”。《红与黑》的几种译文之中,到底是“切合风格”的前几种,还是“发挥优势”的后一种译文,更能使读者理智上“好之”,感情上“乐之”呢?如果是后一种,我就要提出“信、达、优”三个字,来作为文学翻译的标准了。我在《翻译的艺术》第4页上说过:所谓“信”,就要做到“三确”:正确、精确、明确。正确如《红与黑》第三例的“长眠”和“安息”,都算正确;精确如第一例的“大惊小怪”,要比“惊奇”精确度高;至于明确,第二例的“人”和“动物”就远比“理解它们者”容易理解。我在同书第5页上还说过:所谓“达”,要求做到“三用”:通用、连用、惯用。这就是说,译文应该是全民族目前通用的语言,用词能和上下文“连用”,合乎汉语的“惯用”法。换句话说,“通用”是指译文词汇本身,“连用”是指词的搭配关系,“惯用”既指词汇本身,又指词的搭配关系。如以《红与黑》的三个译例来说:第二例的“理解它们者”就不是“通用”的词汇;第一例的“工作”和“粗笨”不好“连用”,“翻山越岭”却合乎汉语的“惯用”法。最后,刚才已经说了,所谓“优”,就是发挥译语优势,也可以说是“三势”:发扬优势,改变劣势,争取均势。这是指译散文而言,如果译诗,还要尽可能传达原诗的“三美”:意美、音美、形美。简单说来,“信、达、优”就是“三确”“三用”“三势”(或“三美”)。这种简单的翻译理论,可能有人认为不够科学。我却认为文学翻译理论并不是科学,而是艺术,和创作理论、音乐原理一样是艺术。我在北京大学《英汉与汉英翻译教程》第1页上说过:“科学研究的是‘真’,艺术研究的是‘美’。科学研究的是‘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的规律;艺术研究的却包括‘有之不必然,无之不必不然’的理论。如果可以用数学公式来表示的话,科学研究的是1+1=2,3-2=1;艺术研究的却是1+1》2,3-2》1。因为文学翻译不单是译词,还要译意;不但要译意,还要译味。只译词而没有译意,那只是‘形似’:1+1《21=""1="2;如果不但是译出了言内之意,还译出了言外之味,那就是‘神似’:1+1"》2。”根据这个理论去检查《红与黑》的几种译文,就可以看出哪句译文是译词,哪句是译意,哪句是译味,对译文的优劣高下,也就不难做出判断了。如果《红与黑》的八种中译本出齐后,再做一次更全面的比较研究,我看那可以算是一篇文学翻译博士论文。如果把世界文学名著的优秀译文编成一本词典,那对提高文学翻译水平所起的作用,可能比西文语言学家的翻译理论要大得多。总而言之,我认为文学翻译是艺术,是两种语言文化之间的竞赛,这是我对文学翻译的“认识论”。在竞赛中要发挥优势,改变劣势,争取均势;发挥优势可以用“深化法”,改变劣势可以用“浅化法”,争取均势可以用“等化法”,这“三化”是我再创作的“方法论”。“浅化”的目的是使人“知之”,“等化”的目的是使人“好之”,“深化”的目的是使人“乐之”,这“三之”是我翻译哲学中的“目的论”。一言以蔽之,我提出的翻译哲学就是“化之艺术”四个字。如果译诗,还要加上意美、音美、形美中的“美”字,所以我的翻译诗学是“美化之艺术”。我国著名的科学家杨振宁说过:“中国的文化是向模糊、朦胧及总体的方向走,而西方的文化则是向准确而具体的方向走。”在我看来,中国传统的翻译理论也是走向总体,更重宏观;西方的翻译理论却是走向具体,更重微观。杨振宁又说:“中文的表达方式不够准确这一点,假如在写法律是一个缺点的话,写诗却是一个优点。”(均见香港《杨振宁访谈录》第83页)我却觉得,中文翻译科学作品,如果说不如英法等西方文字准确的话,翻译文学作品,提出文学翻译理论,却是可以胜过西方文字的。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检验翻译理论的标准是出好的翻译作品。希望《红与黑》新译本的出版,新序言的发表,能够为中国翻译走上二十一世纪的国际译坛,添上一砖一瓦。试看明日之译坛,竟是谁家之天下!
许渊冲1992年12月8日 北京大学畅春园舞山楼
司汤达(Stendhal),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原名马里-亨利?贝尔,“司汤达”是他的笔名。1783年1月23日生于法国格勒诺布尔,1842年3月23日逝世于巴黎。他的一生不到六十年,并且在文学上的起步很晚,三十几岁才开始发表作品。然而,他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文化遗产,包括数部长篇,数十个短篇故事,数百万字的文论、随笔和散文,游记。 他以准确的人物心理分析和凝练的笔法而闻名。被誉为*重要和*早的现实主义的实践者之一。代表著作有《阿尔芒斯》《红与黑》《巴马修道院》等。
第一部
第一章 小城 第二章 市长 第三章 贫民的福利 第四章 父与子 第五章 讨价还价 第六章 苦恼 第七章 道是无缘却有缘 第八章 小中见大 第九章 乡间良宵 第十章 雄心薄酬 第十一章 良夜 第十二章 外出 第十三章 玲珑袜 第十四章 英国剪子 第十五章 鸡鸣 第十六章 第二天 第十七章 第一副市长 第十八章 国王到玻璃市 第十九章 思想令人痛苦 第二十章 匿名信 第二十一章 夫妻对话 第二十二章 一八三〇年的风气 第二十三章 官僚的隐痛 第二十四章 省城 第二十五章 神学院 第二十六章 人间贫富 第二十七章 初入人世 第二十八章 迎圣体的队伍 第二十九章 首次提升 第三十章 雄心 第二部 第一章 乡下的乐趣 第二章 初见世面 第三章 起步 第四章 侯爵府 第五章 敏感和虔诚的贵妇 第六章 说话的神气 第七章 痛风病发作 第八章 出众的勋章 第九章 舞会 第十章 玛格丽特王后 第十一章 少女的王国 第十二章 他是个丹东吗? 第十三章 诡计 第十四章 少女的心事 第十五章 是圈套吗? 第十六章 深夜一点钟 第十七章 古剑 第十八章 痛苦的时刻 第十九章 滑稽歌剧 第二十章 日本花瓶 第二十一章 秘密记录 第二十二章 讨论 第二十三章 教士、林产、自由 第二十四章 斯特拉斯堡 第二十五章 义不容辞 第二十六章 道德的爱 第二十七章 教会的肥缺 第二十八章 曼侬·莱斯戈 第二十九章 苦闷 第三十章 喜剧院包厢 第三十一章 使她害怕 第三十二章 老虎 第三十三章 弱者的苦海 第三十四章 聪明人 第三十五章 风暴 第三十六章 可悲的细节 第三十七章 塔楼 第三十八章 权大势大 第三十九章 精心策划 第四十章 平静 第四十一章 审判 第四十二章 狱中 第四十三章 最后的告别 第四十四章 断头台幽灵 第四十五章 于连离世 译者后记
第一章小城千人共处,无恶,樊笼寡欢。——霍布斯玻璃市算得是方施-孔特地区山清水秀、小巧玲珑的一座市镇。红瓦尖顶的白色房屋,星罗棋布地点缀着小山斜坡;一丛丛茁壮的栗树,勾勒出了山坡的蜿蜒曲折,高低起伏。杜河在古城墙脚下几百步远的地方流过;昔日西班牙人修筑的城堡,如今只剩下了断壁残垣。玻璃市的北面有高山作天然屏障,那是朱拉山脉的分支。每年十月,天气一冷,嵯峨嶙峋的韦拉山峰就盖满了白雪。一条急流从山间奔泻而下,穿过小城,注入杜河,给大大小小的锯木厂提供了水力;这个行业只需要简单的劳动,却使大部分从乡下来的城市居民过上了舒服的日子。但使这个小城富起来的并不是锯木业,而是印花布纺织厂,厂里生产米卢兹花布,自拿破仑倒台后,玻璃市就几乎家家发财,门面一新了。一进小城,一架样子吓人的机器发出的啪啦砰隆声,会吵得人头昏脑涨。二十个装在大转轮上的铁锤在急流冲得轮子转动时,不是高高举起,就是重重落下,一片喧声震得街道都会发抖。每个铁锤不知道一天要打出几千枚铁钉来。而把碎铁送到锤下敲成钉子的却是一些娇嫩的年轻姑娘。这种粗活看来非常艰苦,头一回从瑞士翻山越岭到法国来的游客,见了不免大惊小怪。如果游客进了玻璃市,要打听是哪一位大老板的铁钉厂,吵得大街上的人耳朵都要聋了,那他会听到无可奈何地、慢悠悠地回答:“噢!是市长老爷的呀!”只要游客在这条从河岸通到山顶的大街上待一阵子,十之八九,他会看到一个神气十足、似乎忙得不可开交的大人物。一见到他,大家的帽子都不约而同地脱了下来。他的头发灰白,衣服也是灰色的。他得过几枚骑士勋章,前额宽广,鹰嘴鼻子,总的说来,脸孔不能算不端正;初看上去,甚至会觉得他有小官的派头,快五十岁了,还能讨人喜欢。但是不消多久,巴黎来的游客就会厌恶他的那股扬扬自得、踌躇满志的神气,还有几分莫名其妙的狭隘偏执、墨守成规的劲头,到头来大家发现,他的本领只不过是:讨起债来分文不能少,还起债来却拖得越久越好。这就是玻璃市的当家人德?雷纳先生。他规行矩步地穿过大街,走进市政厅去,就在游客的眼前消失了。但是,如果游客继续往上走个百八步,又会看到一座气派不凡的房屋;从房子周围的铁栅栏往里瞧,还可以看见万紫千红的花园。再往上看,勃艮第的远山像衣带似的伸展在天边,仿佛是天从人愿设下的美景,供人赏心悦目。游客起初给金钱的臭味熏得喘不过气来,一见这片景色,却会忘记那铜臭污染了的环境。人家会告诉他:这是德?雷纳先生的房子。玻璃市市长靠了铁钉厂赚的钱,才刚刚盖好了这座方石砌成的公馆。据说他的祖先是西班牙古老的家族,早在路易十四把西班牙人赶走之前,就在这里安家立业了。从一八一五年起,他觉得当工厂老板丟了面子,因为那一年他当上了玻璃市的市长。他家派头很大的花园有好几层平台,每层边上都围着挡土墙,一层一层,从上到下,一直伸展到杜河边上,这也是德?雷纳先生善于做生铁买卖得到的报酬。你不要想在法国看到风景如画的花园,像在德国的莱比锡、法兰克福、纽伦堡等工业城市周围看到的那样。在方施-孔特,谁砌的墙越多,谁在自己的花园住宅里堆起的层层方石越高,谁就越能得到左邻右舍的敬意。德?雷纳先生的花园里不仅石墙林立,而且用一两黄金换一寸土,买下了几小块土地,这更令人钦佩得五体投地。比如说,你还记得杜河边上那个占尽地利的锯木厂吗,你不会忘记那屋顶上高高竖起的大木牌,上面用引人注目的大字,写下了锯木厂老板“索雷尔”的大名,但这已是六年前的陈迹往事了,如今,德?雷纳先生正在锯木厂的旧址上,修筑他第四层花园平台的围墙呢。虽然市长先生目中无人,也不得不放下架子,来和索雷尔老头打交道,这个乡巴佬儿又厉害又顽固,市长要不送他好多叮当响的金币,他是不肯答应把厂房搬走的。至于那条推动锯子的“公用”流水,德?雷纳先生利用他在巴黎拉上的关系,居然使流水改道了。他能这样有求必应,还得归功于他一八二几年投的选票。他出四亩地换一亩地,索雷尔才肯搬去杜河下游五百步远的地方。尽管在这个地段做松木板生意更有利可图,但是索老爹(人一发财,称呼也就跟着改了)精明透顶,他利用邻居迫不及待的心情,“不到手绝不罢休”的固执,敲了他六千法郎的大竹杠。不消说,这样不公平的买卖,难免会引起当地的有识之士说长道短。于是,四年后的一个星期天,德?雷纳先生穿着市长公服从教堂回家的时候,远远看见站在三个儿子中间的老索雷尔,正意味深长地朝着他微笑呢。这一笑不幸地使市长大人的灵魂忽然开了窍,他恍然大悟自己吃了亏,从此以后,他就怀恨在心,念念不忘这笔上了大当的买卖。在玻璃市,若要大家瞧得起,千万不要在大修围墙时,采用意大利石匠每年春天穿过朱拉山口,带到巴黎来的时新图样。因为标新立异,会使建筑师一失足成千古恨,永远背上一个“害群之马”的罪名,并且在方施-孔特那些老成持重、左右舆论的稳健派眼里,永世不得翻身。事实上,稳健派的“专横霸道”是最可恶的,就是这可恶的字眼,使一个在巴黎民主社会生活惯了的人,无法忍受小城市的生活。专横的舆论能算是舆论吗?无论是在法国的小城市,还是在美利坚合众国,“专横”就是“愚昧”。第二章市长显赫的地位!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它使傻瓜尊敬,孩子发呆,有钱人羡慕,聪明人瞧不起。——巴纳夫德?雷纳先生想赢得做好官的名声,机会真是再好没有:高出杜河水面一百尺的环山大道,正需要筑一道加固的厚墙。环山大道居高临下,风景极美,是法国屈指可数的胜地。但是一到春天,雨水在路面上冲出了一道道深沟,使得大道难以通行。大家都说行路难,德?雷纳先生不得不筑一道二十尺高、七八十米长的防护墙,这会使他的政绩流芳百世。为了把防护墙筑得高出路面,德?雷纳先生不得不到巴黎去了三趟,因为前两任的内务大臣曾经扬言,他恨透了玻璃市的环山大道,但是现在,防护墙已经高出路面四尺了,仿佛不把现任的和前任的大臣放在眼里似的,此时此刻正在防护墙上铺方石板呢。我有多少回胸靠着这蓝灰色的大石,一面回想载歌载舞的巴黎良宵,一面凝视杜河两岸的美景!远远望去,可以清楚地看见左岸有五六条小溪,蜿蜒曲折地流过山谷。溪水由高而低,形成了一叠一叠的瀑布,流入杜河。山间太阳很热;烈日当头,游客还可以冥思遐想,因为平台上有梧桐树的浓荫蔽日。梧桐长得很快,葱茏茂密,绿得发蓝,这全靠市长先生运来的土壤,填在防护墙后,因为他不管市议会反对不反对,硬把环山大道加宽了六尺(虽说他是极端保王党,而我是自由党,但他做了好事,我还该说好话);因此,在他看来,环山大道的平台,比起圣日耳曼?昂?莱的王家平台来,毫不逊色,连玻璃市贫民收容所所长、鸿运高照的瓦尔诺先生,也欣然同意。环山大道的官方名称是“精忠路”,大家可以在十几二十块大理石指路牌上,看到这三个字;这又使德?雷纳先生多得了一枚十字勋章;可是我呢,我对精忠路不满意的是:市政当局在修剪这些茁壮挺拔的梧桐时,简直是粗暴得伤筋动骨了。梧桐树要是能像在英国那样高耸入云,真是再好不过;精忠路上的树梢,却都剪得低低的、圆圆的、平平的,看起来像是菜园子里的普通蔬菜。但市长大人是说一不二的,于是本地区的树木,每年都要剃两次头,毫不容情地切断枝丫。当地的自由党人硬说(不免夸大其词)马斯隆神甫把剪下来的树枝据为己有,习以为常,因此,公家的园丁就更不肯手下留情了。这个年轻的神甫是省里几年前派来的,负责监视修道院的谢朗神甫,还有附近的几个本堂神甫。有一个远征过意大利的老军医,退伍后来到玻璃市,据市长先生说,他是个双料的革命派:既是雅各宾党人,又是拥护拿破仑的波拿巴分子。有一天,他居然当着市长的面,大发牢骚,说什么不应该定期把这些美丽的树木,砍得缺胳膊少腿的。“大树底下好乘凉,”德?雷纳先生高傲得有分寸地答道,他晓得怎样对一个得过荣誉勋章的外科医生说话,才算得体,“我喜欢阴凉,我叫人修剪我的树木,就是要树叶能遮阴蔽日,我想不出树木还有什么用处,如果不能像胡桃木那样带来收益的话。”“带来收益”,这正是在玻璃市决定一切的至理名言。仅仅这一句话,就说出了四分之三以上的居民习以为常的思想。在这座清秀得似乎一尘不染的小城里,“带来收益”却是决定一切的因素。从外地来的游客,醉心于周围的幽谷美景,耳目为之一新,起初会以为当地居民对美的感受一定不同寻常;的确,他们谈起话来,三句不离家乡的美丽,谁也不能否认他们把美看得很重;但这只是因为美景能够吸引游客,使他们的钱落入旅店老板的腰包,再通过一套收税的办法,就给全城“带来收益”了。这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德?雷纳先生在精忠路散步,他的妻子挽着他的胳膊。德?雷纳夫人一面听着她丈夫一本正经讲的话,一面不放心地看着三个孩子的一举一动。大孩子大约十一岁,时常走得离防护墙太近,好像要爬上去。于是一个温柔的声音喊出了阿多夫的名字,大孩子就打消了他跃跃欲试的念头。德?雷纳夫人看来是个三十岁的女人,但还是相当漂亮。“这位巴黎来的先生要后悔莫及的,”德?雷纳先生有点生气地说,他的脸都气得发白了,“我在朝中并不是没有人的……”虽然我不惜花二百页的篇幅来描写外省,但绝不会傻到这种地步,要勉强你们听外省人啰里啰唆、转弯抹角、高深莫测的对话。让玻璃市市长这样讨厌的那位巴黎来的先生不是别人,正是阿佩尔先生。他两天前想方设法,不但钻进了玻璃市的监狱和贫民收容所,还钻进了市长和当地大老板合办的免费医院。“不过,”德?雷纳夫人畏畏缩缩地说,“那位巴黎来的先生有什么可以吹毛求疵的?您管穷人的福利,不是天公地道、小心谨慎的吗?”“他来翻箱倒柜,就是要在‘鸡蛋里挑骨头’,然后再写文章,登到自由党的报上去。”“您不是从来不看那些报纸的吗,我的朋友?”“可是人家会来找我们谈这些雅各宾派的文章,这就要‘妨碍我们做好事’了。至于我,我永远也不能原谅那个神甫。”第三章贫民的福利一个道德高尚、不搞歪门邪道的神甫,简直是上帝下凡。——弗勒里应该知道,玻璃市的神甫虽然是个八十岁的老人,但是山区空气新鲜,所以他的身体健康,性格坚强,他有权随时去看看监狱、医院,甚至贫民收容所。大清早六点钟,阿佩尔先生带了巴黎的介绍信来找神甫。他怕这个爱打听的小城走漏风声,立刻就去神甫家里。谢朗神甫读了德?拉莫尔侯爵给他的信,沉吟了一下,因为侯爵是法兰西贵族院的议员,也是本省最有钱的大地主。“我老了,在这里还受到爱戴,”他到底低声地自言自语说,“谅他们也不敢!”于是他立刻转过身来,对着这位巴黎来的先生,老眼里闪射出圣洁的光芒,说明他为了做好事,冒点危险也是乐意的。“跟我来吧,先生,但在监狱看守面前,尤其是当着贫民收容所管理人的面,不管我们看到什么,都请不要发表意见。”阿佩尔先生明白:和他打交道的是一个好心人;他就跟着这位可敬的神甫,参观了监狱、医院、收容所,提了许多问题,虽然回答无奇不有,但他一点也没有流露出责备的意思。他们参观了好几个小时。神甫请阿佩尔先生共进午餐,他推托说有信要写;其实,他是想尽量少连累他的带路人。下午三点钟前,这两位先生参观完了贫民收容所,然后回到监狱。他们在门口见到了看守,一个身高六尺、两腿内拱的大汉子,他的脸孔本来就难看,由于怕受上级呵责,变得更加叫人厌恶。“啊!先生,”他一看见神甫就问,“这一位和您同来的,是不是阿佩尔先生?”“是不是有什么关系?”神甫反问道。“因为我们昨天得到省长大人派专人快马、连夜送来的紧急命令,明确指示我们,不许阿佩尔先生进监狱。”“你听我说,努瓦鲁先生,”神甫说,“同我来参观的,正是阿佩尔先生。难道你不知道:我有权随时进监狱来,不管白天黑夜,愿同谁来都行?”“是,神甫先生。”看守轻声答道,他低下了头,就像一条怕挨打的哈巴狗,“不过,神甫先生,我有老婆孩子,要是有人告发,就会撤我的职,打碎我的饭碗。”“也会打碎我的饭碗,我也会难过的。”好心的神甫说,声音越来越带感情。“那可不同!”看守赶快接着说,“您么,神甫先生,谁不晓得:您每年有八百法郎的收入,还有上好的不动产……”就是这样一件事,经过添油加醋,传来传去,两天以来,在玻璃市这座小城里,引起了各种各样的恶意议论。此时此刻,它也成了德?雷纳先生和夫人之间的话题。那天早上,市长在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先生的陪同下,来到神甫家里,对他表示强烈的不满。谢朗先生没有后台撑腰;他感到了这番话的压力。“那好,两位先生!我八十岁了,让本地的教民看到我做第三个被撤职的神甫,也不要紧。我来这里已经五十六年,来的时候,这还是个小镇,镇上的居民差不多都是我行的洗礼。我天天为年轻人主持婚礼,以前为祖父,现在为孙子。玻璃市就是我的家,我舍不得离开,但也不能昧着良心做事呀!我一见这个外地人,心里就想:这个巴黎来的人可能真是一个自由派,不过现在自由派多的是;他们对我们的穷人和犯人,又会有什么害处呢?”这时,德?雷纳先生,尤其是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先生的指责,越来越厉害了。“那好,两位先生!要他们撤我的职吧!”老神甫声音颤抖,叫了起来,“不过,我还要住在这里。大家知道,四十八年前我就在这里继承了地产,一年有八百法郎的收入;这笔钱够我过日子。我并没有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两位先生,所以我不怕人家要撤我的职。”德?雷纳先生和他的夫人日子过得非常和睦;但当她三番两次、畏畏缩缩地问道:“这个巴黎来的先生对犯人有什么害处呢?”他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正要发脾气了,忽然听见她叫了一声。原来是她的第二个儿子刚刚爬到靠平台的防护墙上,跑起来了,不怕墙头离墙外的葡萄园有二十尺高呢。德?雷纳夫人唯恐会把她的儿子吓得掉到墙外去,一句话也不敢说。倒是自以为了不起的儿子,看见母亲脸色惨白,就跳下墙朝她跑来,他好好挨了一顿骂。这件小事转移了他们的话题。“我一定要把锯木厂老板的儿子索雷尔叫到家里来,”德?雷纳先生说,“他可以替我们照管孩子,孩子们已经开始捣乱了。索雷尔差不多可以算是一个年轻的教士,拉丁文学得好,他会教得孩子们有长进的;因为听神甫说,他的性格坚强。我打算给他三百法郎,还管伙食,我本来怀疑他的品性;因为他是那个得过荣誉勋章的老外科军医的得意门生,军医借口是索雷尔的亲戚,就在他们家吃住。这个人实际上很可能是自由党的奸细;他说我们山区的空气新鲜,可以治他的哮喘病,但是没有证据。他参加过波拿巴远征意大利的战役,据说他当时还签名反对过建立帝国。这个自由党人教索雷尔的儿子学拉丁文,并且把他带来的大批图书都送给他了。因此,我本来不会想到叫木匠的儿子来教我们的孩子;但是恰巧就在我和神甫彻底闹翻的前一天,神甫告诉我,小索雷尔已经学了三年神学,还打算进修道院;这样说来,他就不是自由党人,而是学拉丁文的学生了。“这样安排还有一个好处,”德?雷纳先生带着一副会办外交的神气,瞧着他的夫人,接着往下说,“瓦尔诺家刚为敞篷马车买了两匹诺曼底骏马,得意扬扬。但是他的孩子总请不到家庭教师吧。”“他会不会把我们这一个抢走?”“这样说来,你赞成我这个主意咯?”德?雷纳先生说时微微一笑,表示感谢他妻子对他的支持,“行,那就一言为定了。”“啊!天啦!我亲爱的朋友,你怎么决定得这样快!”“这是因为我的个性很强,神甫已经领教过了。不瞒你说,我们周围都是自由派。所有的布商都妒忌我,我敢肯定;有两三个已经发了财;那好,我要他们开开眼界,看看德?雷纳先生家的孩子,怎样跟着家庭教师散步的。这多神气!我的祖父时常对我们讲,他小时候也有家庭教师。这可能要我多破费个百八金币,不过,没有这笔开销,怎么维持我们的身份呢?”这个突如其来的决定引起了德?雷纳夫人的深思。她个子高,长得好,山区的人都说:她是本地的美人。她显得很单纯,动作还像少女;在一个巴黎人看来,这种天真活泼的自然风韵,甚至会使男人想入非非,引起情欲冲动。要是德?雷纳夫人知道自己有这种魅力,她会羞得抬不起头来。她的心里从来没有起过卖弄风情、舞姿弄骚的邪念。据说有钱的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先生曾经追求过她,但是徒劳无功,这更使她的贞洁发出了异样的光辉;因为这个瓦尔诺先生是个高大的年轻人,身强力壮,满脸红光,颊髯又粗又黑,是那种粗鲁、放肆、吵吵闹闹,外省所谓的美男子。德?雷纳夫人非常腼腆,表面上看起来,性格不够稳定,她特别讨厌瓦尔诺先生不停的动作,哇啦哇啦的声音。她不像玻璃市一般人那样寻欢作乐,人家就说她太高傲,不屑和普通人来往。她却满不在乎,拜访她的男人越来越少,她反倒心满意足。不瞒你说,她在全城的女人眼里,成了一个傻子,因为她不会对丈夫耍手腕,放过了好多机会,没有从巴黎或贝藏松买些漂亮的帽子回来。只要让她一个人在她美丽的花园里散散步,她就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她的心地单纯,从来不敢对丈夫妄加评论,也不敢承认他令人厌烦。她虽然口里不说,心里却认为:夫妻关系本来就是淡如水的。她特别喜欢德?雷纳先生,是在他谈到孩子们前途的时候:他要老大做武官,老二做文官,老三做神甫。总而言之,她觉得在她认识的男人当中,德?雷纳先生还是最不讨厌的一个。妻子对丈夫的评价不是没有道理的。玻璃市市长附庸风雅的名声和派头,都得益于他叔叔的半打笑话。他叔叔德?雷纳老上尉,革命前在奥尔良公爵的步兵团服过役,去巴黎时进过公爵的“沙龙”。他在那里见过德?蒙特松夫人,出名的德?让利夫人,改建王宫的迪克雷先生。因此,这些人物一再出现在德?雷纳先生讲来讲去的逸闻趣事中。渐渐地,这些妙事的回忆对他成了家常便饭,后来,他只在重大的场合,才肯重新讲奥尔良家族的趣闻。此外,只要不谈到钱财的事,他总是礼貌周到的,因此,他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玻璃市最有贵族派头的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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