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对待宗教文化旅游
在旅游规划实践中,人们不难发现,各个地方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宗教文化遗存,而且各个地方都对开发宗教旅游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但不少地方发展旅游业,未等全面规划,就已经开始大兴土木修建寺庙了。
宗教是个客观存在,只要这个“存在”的社会基础不消失,宗教这个社会现象就不会自动消亡。中国历史上不少朝代对宗教采取过扼杀政策,但最终还是禁而不止。现在我国政府对宗教采取“信教自由,不信教也自由”的政策,因此开展宗教文化旅游,一切要以我国政策为依据。
旅游规划工作者对策划宗教文化旅游应把握以下几点基本认识:
首先,宗教与旅游之间有其内在联系,开发宗教圣地,发展宗教旅游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宗教从其教义出发,必须据山建庙,修道成佛,于是“天下名山僧占多”就成了一句俗语。和尚道士占据了名山,因其宗教活动而遗存下来不少实物的和精神的东西,不仅是千百年来信徒们朝觐的对象,也一直是游人观光游览的对象,这就构成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发展旅游,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开发利用这部分资源,这是很自然的。
其次,从人们观光游览因宗教活动而遗存下来的山水、文物来看,宗教旅游实际上就是宗教文化旅游。观赏宗教文化、学习吸取其中有益的东西,不是提倡信教,也不是反对信教,而是从旅游的角度出发,让旅游者从各方面增添知识,丰富经历。
再次,既然是宗教文化旅游,那么旅游的主体吸引物是什么,其目的又是什么?宗教文化旅游的主体吸引物是宗教建筑、宗教艺术作品、宗教活动仪式、宗教音乐、宗教传说、宗教经典胜迹及宗教圣地的自然风光等。应该指出,宗教建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科学结晶,是必须作为时代性的丰碑来认识的。如山西恒山的悬空寺,大部分悬空的楼体,给人以山风一吹就会坠下来的错觉。其实,悬空寺是科学地利用了力学原理,整个楼阁借助了巧插进悬崖里的挑梁的托力而建造的。宗教艺术作品,有的也有不同凡响的艺术魅力,从而称为一种不可企及的范本。其中一些杰作,已处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地位,自然会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无数游人前往观光游览。马克思说过:“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繁盛时期绝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正比例的,因而也绝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马克思选集》第2卷,第112页)组织好宗教文化旅游,让旅游者领略到祖国历史文化奇迹,显然对旅游者增加知识、丰富经历是有好处的。
最后,应该怎样组织策划宗教旅游?这首先要了解,任何文化都有精华与糟粕,都在不断革新。宗教文化也不例外。开展宗教旅游,除了观光现有的宗教遗存与活动外,一般还应开辟一个宗教文物经典展览厅堂,用以给旅游者营造一种气氛,引导旅游者了解宗教文化中有益的精华。如佛教文物经典展览厅堂,可以多宣传中国佛教协会提出的“人间佛教”思想,提倡爱国爱教、自利利他、去恶从善的精神。
总之,一次宗教之旅,不应只看烧香拜佛、求签、算命,而应多一点人生净化,多一点思辨常识,增强识别邪教歪理邪说的能力,这才是一次有益的旅游。三、深层次发掘民族风情文化内涵,积极开展民俗风情旅游民俗风情旅游是一类利用各地特有的民族风情、地方习俗和节庆采风而开发的专项旅游活动。所谓民俗是指创造于民间而又传承于民间的世代相传的行为和思想意识。它浓缩了一个地区民族文化的历史传统,真实活泼,有浓郁的民间生活气息,是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人们生活方式、文化差异的最好形式。人们常说旅游者出游最主要的动机之一就是对异域的好奇,这种好奇正是由民间不同的生活方式、文化差异及地方不同的习俗引起的,这也是民族风情旅游吸引海内外旅游者的原因,搞得好是很有市场的。
广西是多民族自治区,除汉族外,境内还居住着壮、苗、瑶、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11个少数民族,发展民族风情旅游有着极为有利的条件。但是长期以来,广西的民族风情游项目单一,内容雷同,文化品位不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要充分利用广西的资源优势,很好地开发民俗风情旅游,应该从以下两方面人手:
第一,民俗的内容包含很广:心理民俗——对自然的崇拜、对祖先的崇拜等;行为民俗——各种仪式、祭祀、婚仪、祈祷、岁时节日、纪念、游艺等;语言民俗——指传说、故事、神话、史诗、民歌、戏曲等;物质民俗——各类艺术品、建筑、工具、手工艺品、耕作模式、服饰、食物、药物等。发展民俗风情旅游,要从多方面去开发和创新,不能只限于唱歌、跳舞、背新娘等一两项,也只有多方面去开发,才能真正地了解到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差异,达到旅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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