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务作为服务业,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其开放安排和开放政策,一方面是该国在相应领域实力的体现,通常该行业越发达,该国在相关谈判和协定制定中就越占优势;另一方面,自由贸易协定中各行业的开放承诺是一揽子方案,存在策略性安排和对多方利益诉求的统筹考虑,因此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协定的相关规则进行必要修改。基于此,本书重点探讨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下的教育服务贸易应对,以及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教育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及承诺方式、要件、特点和范围,并针对典型自由贸易协定中典型国家的教育服务贸易开放情况作出分析和阐述,以期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相关协定开放承诺提供可供借鉴的参考。
建设中国自贸试验区是中共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家战略的需要。自贸试验区肩负着中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任。在此背景下,本书研究团队开展了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与教育服务贸易应对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对于中国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在相关协定中承诺教育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并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2020年10月,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从根本上讲,中国建构的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就是不断对接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以高质量推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在高水平对外开放过程中,教育服务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一种重要类型,在当前主要的全球和区域贸易协定中都占有一席之地。因此,不论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畴还是在自由贸易区范畴,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都必须以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为基本参照。与此同时,国际教育服务贸易除了匹配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性特征,还具有突出的正外部性。一是教育服务的发展能够直接创造收益,丰富和活跃市场业态,优化智力和人力资源配置,满足社会对高质量、多样化、个性化的受教育需求。二是基于人才培养与发展的职能,教育服务能够持续为相关行业的发展贡献智力资源和其他高质量生产要素,从而服务、支撑和引领其他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三是教育服务能够将各行业的有益探索反馈到人才培养与发展上,推进人力资本持续再生产,厚实整个社会和国家的高质量人力资源储备,从而形成多行业联动发展、协同推进和良性互动的优质生态。
因此,对教育服务贸易的研究必须秉承开放融合与多学科的视角。一方面,跳出经济看经济,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教育所具有的特殊性,关注教育作为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重要组成部分所肩负的使命,关注教育政治性、公益性与经济性的交互作用,等等。另一方面,跳出教育看教育,更加关注教育作为一种国际服务贸易类型所具有的特殊性,关注教育在国际经贸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等国际规则中的规定,关注将教育作为一种经贸活动进行研究时的学术性和规范性,等等。
笔者已在2022年出版的《基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策略研究》一书中,就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背景下,中国应当如何审视、规划和推进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进行了详细论述。在此基础上,本书聚焦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背景下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议题,具体涵盖国际服务贸易视阈下的教育服务,中国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宏观与微观政策框架,自由贸易协定下的教育服务贸易,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教育服务的开放方式、开放承诺内容与开放承诺特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中的教育服务贸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RCEP协定)中的教育服务贸易,自由贸易区与商业存在教育服务、境外消费教育服务、跨境支付教育服务,以及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下发展教育服务贸易的有效路径,等等。希望能够通过这两本学术专著的出版,助力中国的跨境教育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秦冠英,管理学博士,副研究员,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兼职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国际部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服务贸易、跨境教育、教育经济与管理等。出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9年12月)、《基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策略研究》(格致出版社,2022年2月)等多部学术专著。在留学生教育、国际教育和教育服务贸易等领域的多份研究成果被北京市政府等部门采纳。获首都高端智库理事会层面2020年度重大科研成果奖。
第1章 自由贸易区建设
1.1从复关入世到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
1.2国际政治、国内改革与自由贸易区建设
1.3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与自由贸易区建设
1.4高标准国际贸易新规则与自由贸易区建设
第2章 国际服务贸易视阈下的教育
2.1教育、教育服务与国际教育服务贸易
2.2作为服务贸易类型的教育服务
2.3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情况
第3章 自由贸易协定下的教育服务贸易
3.1自由贸易协定下的教育服务开放承诺
3.2自由贸易协定下教育服务开放承诺的方式
3.3自由贸易协定下教育服务开放承诺的特点
3.4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的教育服务贸易
第4章 RCEP协定中的教育服务贸易
4.1日本的教育服务开放承诺
4.2韩国的教育服务开放承诺
4.3新加坡的教育服务开放承诺
4.4马来西亚的教育服务开放承诺
4.5印度尼西亚的教育服务开放承诺
4.6文莱的教育服务开放承诺
4.7澳大利亚的教育服务开放承诺
第5章 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商业存在教育服务
5.1高等教育国际分校
5.2国际分校的办学模式
5.3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国际分校发展情况
5.4自由贸易区建设背景下发展国际分校的展望
第6章 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境外消费教育服务
6.1菲律宾的境外消费教育服务
6.2日本的境外消费教育服务
6.3新西兰的境外消费教育服务
6.4智利的境外消费教育服务
6.5澳大利亚的境外消费教育服务
6.6以色列的境外消费教育服务
第7章 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跨境交付教育服务
7.1作为一种服务提供方式的跨境交付教育服务
7.2跨境支付教育服务的发展趋势
7.3自由贸易协定中的跨境支付教育服务及其问题
第8章 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下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路径
8.1强化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下的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顶层设计
8.2加快教育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夯实高水平开放的基础
8.3加快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化,推进制度型教育对外开放
8.4把握数字贸易发展契机,推进教育服务贸易发展
8.5加强禁止当地存在要求的教育服务适用性研究和推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