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与苏轼并称“苏黄”。他与张耒、晁补之、秦观并称为“苏门四学士”。
黄庭坚散文的重心已从军国大事、治世方略等重大主题转向文人生活的私人领域,展现文人在读书修身、作文从世、游山玩水、参禅悟道、品鉴名物、事亲交游、进退出处、聚散晤对等方面的体悟感受,随感而发,涉笔成趣。
山谷文中每有生动的人物描写,散见于各体文中,如《小山集序》之写晏几道的天真痴绝,《跋东坡字后》之传苏轼的率性放达,《董隐子传》之述主人公的“狂而不悖”,《庞安常〈伤寒论〉后序》之叙庞氏的任侠仗义;还有其墓志碑铭中写传主的勤政爱民等高行尚义,无不服务于凸显高尚的人格境界。山谷文中还有众多题写器物的作品,尤其是关乎文人生活的笔、墨、纸、砚及酒、金、药、果等类事物的小品,都体现出文人的雅趣。
与苏轼亦师亦友,讲道论艺,酬唱赠答,切磋诗文,鉴书赏画。苏黄情义,万代流芳。
他的小品文篇幅短小精悍,语言洁净晓畅,深婉而淡远,含蓄而舒朗。
他的小品文是诗化的散文,是其“诗意地栖息”的人生之真实写照。
他的散文小品直追苏轼, 充满了禅气。
前 言
黄庭坚,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宋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在中国文化史上,黄庭坚是在多方面卓有建树的文化巨匠之一。他在诗、词、文、书法等领域皆有高超的造诣。他的诗开创了宋代的“江西诗派”,书法名列“宋四家”之一,与另一位大师苏轼并称“苏黄”。虽然有此殊荣,但他的一生却是在党争和贬谪中度过的。
他生于仁宗庆历五年(1045),早年在家乡优游林泉,养成了清高耿介的品格,对此他终生持守不渝。治平四年(1067)登进士第,先后任汝州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在北京大名府时与苏轼订交,从此毕生以师礼事之,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此后又曾知吉州太和县,监德州德平镇。庭坚出任地方官正值王安石新法在各地推行之时,他对官府的横征暴敛持强烈批评态度,在诗歌作品中多有反映。元丰八年(1085)神宗去世,哲宗继位,太皇太后高氏听政,改号“元祐”,起用反变法人士,史称“元祐更化”。苏轼、黄庭坚等知名文人受到荐拔,入京供职。庭坚以校书郎召,入史馆参与校定《资治通鉴》,撰修《神宗实录》,与诸文士共奉苏轼为文坛宗主,交游唱和,度过了他们生平中唯一的一段黄金岁月。他与张耒、晁补之、秦观并称为“苏门四学士”,又与陈师道、李廌合称为“苏门六君子”。元祐八年(1093)高太后去世,哲宗亲政,政局丕变,庭坚因参与修史获罪,贬为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绍圣二年(1095)四月到黔州,元符元年(1098)春,为避外兄张向之嫌又移戎州,直至元符三年。此年徽宗继位,庭坚得赦,十二月离戎东归,流寓江陵。崇宁元年(1102)政局又变,元祐党人遭全面整肃,庭坚也因为撰写《承天院塔记》而被诬为“幸灾谤国”,于崇宁二年“除名编管宜州”,最终于崇宁四年卒于宜州,享年六十一岁。
要理解黄庭坚的文学艺术成就,必须把握其哲学伦理思想。如果说后者是植物的根和茎,那么文学艺术就是其枝叶和花朵。在儒道佛三家思想趋于融合的时代语境下,黄庭坚以其独特的方式构建起他的人生哲学。简言之,就是以儒家的道德伦理思想为本,吸收佛道随缘任运、适性逍遥的处世态度,表现为内刚外和的人格境界。黄庭坚的诗学观、艺术论都可以追溯到他的这一人生思想,他所标举的艺事的最高境界“韵”,其实质就是这一“不俗”的人格境界。
作为一本黄庭坚的散文选集,理应对他的散文特色与成就作一些介绍和阐述。山谷的文名为其诗名所掩,所以后来者多关注其诗歌与诗学。其实他的散文成就也是卓然可观的。近年来关于山谷散文的研究成果也呈扶摇直上之势,尤其台湾学者盖琦纾的专著《黄庭坚的散文艺术》更是一部集大成之作。
从中国古代文章发展演变的历史来考察,韩柳的古文对传统的骈文是一变,苏黄的小品对古文又是一变,在文章发展史上实具里程碑的意义。在唐代古文的写作中,主流仍是关乎国事政经的策、论、传、记之类的文章,正如叶适所言“韩愈以来,相承以碑、志、序、记为文章大典册”(《习学记言》卷四十九),而非主流的边缘化作品则被归为“杂著”。及至苏轼,在其典重宏大的文章之外,已颇着力于随笔、小品之类的写作,扩展了杂著的阵容;而山谷在乃师的基础上更有开疆拓土之功,成就了杂著的蔚然大观。据统计,山谷散文今存两千八百余篇,体裁近二十种,其中策问、论体各仅三篇,而书信多达一千二百篇,题跋六百余篇,占了总数的三分之二。概言之,小品随笔成了山谷散文的主体,或曰他将散文写作小品化了。
这种散文的小品化集中表现为对传统文体的修正与改造,即不循文体的常规来写作,宋人称之为“破体”,今人所谓“跨界”差可拟之。有论者指出晚明小品“处在一种流动的状态之中,在旧有的文类名目之下,作者可能尝试新的形式与内容相结合,而产生相互包容、重叠的现象”(曹淑娟《晚明性灵小品研究》)。其实早在宋代黄庭坚就已进行这样的尝试了。他试图打破某些文体的畛域,注入新的内涵,形成新的风格。如论说体本是散文中的重要门类,向以政论、史论等高文大典为主体。山谷散文中也有以“论”为题的作品,但鲜有策论、奏议之类的庙堂文章,转而多写日常起居、谈艺论文、治学修身、品鉴人物等主题,与题跋文几乎合流。鉴于此,其甥洪炎为他编文集时就不设“论”体,表明山谷之论与一般的论体文异趣,他自己也明言“至于议论文字,今日乃当付之少游及晁、张、无己”(《与秦少章觏书》),非其所长。至于其他文体,山谷也多有破体的尝试,于此不赘。
要之,黄庭坚散文的重心已从军国大事、治世方略等重大主题转向文人生活的私人领域,展现他们(包括创作者主体)在读书修身、作文从世、游山玩水、参禅悟道、品鉴名物、事亲交游、进退出处、聚散晤对等方面的体悟感受,随感而发,涉笔成趣,脱略格套,在讲究章法典则的古文之外别成一格。……山谷散文的小品文转向实与其诗学转型异曲同工。值得注意的是,山谷在贬谪之后诗作明显减少,更多地倾注精力于小品文的写作,有学者指出“山谷游记、行记、题记几乎皆作于他晚年贬谪期间”(陈善巧《黄庭坚入蜀及蜀中创作研究》)。可以说,山谷的文就是其诗的境界的延伸。
山谷的游记纯以记叙手法纪行,不涉议论,也不濡染忧怀世情,但内在却充盈了丰厚的道德精神。山谷文中的这些主题类型均可与其诗境对应。要之,无论是抒怀论艺,还是写人品物,它们都指向了表现人格境界的同一个主题。这种人格境界既有仁者风范,又有超越之致,甚至有侠义之风。这种境界表现在文学风格上就是一种平淡简远的韵致,也就是山谷反复致意的艺事的最高境界“韵”。自山谷标举“韵”以来,它日益成为士人企慕的标的,其弟子范温更以一千五百余字的长文阐释之(见《潜溪诗眼》),揭示出它以简淡悠远的风格表现道德人格的含义,故他最后将审美风格意义上的韵推及人格风范,归结为“有余之韵”。范氏此论正说明了山谷之“韵”的底蕴即是其所介的“不俗”人格,是其诗和散文共同企求的境界。质言之,山谷的文就是诗化的散文,是其“诗意地栖息”的人生之真实写照。
如果说山谷的散文以破体为创辟的话,其中也不乏所谓“尊体”,即传承古法的成分。对于这两个方面,他都曾有所论说,体现了他的理论与创作中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思想。值得关注的是山谷对赋体的传承。他曾自言:“心醉于诗与楚辞,似若有得。”(《与秦少章觏书》)对于辞赋的写作他不无自负,其作品的成就确也不俗。《文心雕龙·杂文》揭示出辞赋家开创了三种文体,分别为宋玉之“对问”,枚乘之“七体”及扬雄之“连珠”。此三体不仅为辞赋家所用,也影响到古文家的写作。……山谷由于学识渊博,腹笥丰厚,故在文中驱遣典故,贴切达意,增强了言说的权威性和联想性;更有甚者,则将典故别作新解,另出新意,诚如其诗论中所云“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为了体现山谷文的这一写作特点,本书也适当收录了他的一些辞赋作品,其散体的序文本身就是一篇篇佳构妙文。